并政办发〔2016〕5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5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清洁供热全覆盖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热源项目建设,力争新增供热能力5000万平米;新建供热管网93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67公里;替代国电太一电厂关停2500万平米,集中供热扩网面积力争完成2500万平米,其中替代既有建筑2024.8万平米,总投资35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热源建设任务
加快热源项目建设,力争新增供热能力5000万平米。
1.古交兴能电厂热源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00MW,现状为一期2×300MW和二期2×600MW机组,三期规划建设2×660MW供热机组,总供热能力7600万平米。2016年完成一、二期机组供热改造,新增供热能力4600万平米,同时加快推进三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
2.嘉节燃气热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积极推进嘉节燃气电厂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建设,在电厂原设计供热能力(529MW)及汽轮机排汽余热供热功率(99MW)的基础上,回收两台余热锅炉烟气热量120MW,新增供热能力200万平米。
责任单位: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3.污水源热泵系统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2016年力争新增供热能力200万平米。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环保局
(二)管网建设任务
1.新建供热管网93公里,其中:古交至太原供热长输管线及中继能源站工程项目,完成剩余隧道工程1.4公里、供热管网17公里、中继泵站3座、中继能源站和事故定压站各1座,并投入运行;南部热电联产清洁能源供热工程建设管网19公里;采用大温差技术联网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管网25公里;华能东山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管网8公里;其它配套建设管网24公里。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市第二热力公司、市城北热力公司、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2.改造老旧管网167公里。其中:市热力公司改造老旧管网17公里;城六区政府改造老旧二次管网150公里(小店区30公里、迎泽区25公里、杏花岭区30公里、万柏林区30公里、尖草坪区25公里、晋源区10公里)。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城六区政府
(三)集中供热扩网和分散燃煤锅炉替代任务
力争完成供热扩网面积2500万平米,其中:基本确定替代既有建筑2024.8万平米,涉及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871.3万平米,20t/h以上较大型燃煤锅炉432.5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536万平米、棚户区安置房185万平米。
各供热企业任务:
1.市热力公司供热扩网2035.72万平米,其中替代既有建筑1560.52万平米,涉及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802.02万平米,20t/h以上燃煤锅炉242.5万平米(太原高新区供热有限公司160万平米、太原美琪物业82.5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382万平米、棚户区安置房134万平米。
2.市第二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扩网109.23万平米,全部用于替代既有建筑,涉及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59.23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万平米。
3.市城北热力公司供热扩网32.65万平米,全部用于替代既有建筑,涉及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2.65万平米,解决赵庄兴龙苑北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4万平米、晋东棚户区安置房16万平米。
4.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供热扩网315.4万平米,全部用于替代既有建筑,涉及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0.4万平米,晋源区供热公司20t/h以上燃煤锅炉190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90万平米、晋源东区棚户区安置房35万平米。
5.尖草坪区草坪热能公司供热扩网7万平米,全部用于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
城六区、开发区管委会任务:
1.小店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116台、400.28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85万平米。
2.迎泽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65台、179.09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42万平米、棚户区安置房59万平米。
3.杏花岭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40台、94.2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18万平米、棚户区安置房91万平米。
4.万柏林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75台、177.23万平米,替代太原美琪物业20t/h以上燃煤锅炉1台、82.5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212万平米。
5.尖草坪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11台、13.2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52万平米。
6.晋源区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6台、7.3万平米,20t/h以上晋源区供热公司燃煤锅炉4台、190万平米,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105万平米、棚户区安置房35万平米。
7.高新区替代20t/h以上燃煤采暖锅炉6台、160万平米。
8.经济区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22万平米。
(四)煤改电、煤改气等其他清洁能源方式分散燃煤锅炉替代任务
基本确定替代20t/h以下分散燃煤锅炉191台,603.2万平米,其中污水源热泵系统方式替代37.9万平米,涉及小店区30.5万平米、迎泽区3.3万平米、晋源区4.1万平米。替代20t/h以上较大型燃煤锅炉10台,285.3万平米(小店区亲贤村亲凤苑2台24.9万平米,锦绣苑2台70.1万平米,迎泽区郝庄镇东太堡社区居委会2台34.4万平米,经济区山西昌达隆供热有限公司4台155.9万平米)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五)替代国电太一电厂关停2500万平米任务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市第二热力公司、市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3月底前)
市城乡管委制定2016年太原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制定分散燃煤锅炉拆除方案;市住建委结合供热扩网计划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及改造项目,并列入当年建设计划;各供热企业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二)前期准备及开工阶段(5月底前)
市经信委会同各热电联产企业,完成热源项目设计、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市城乡管委会同市环保局组织完成污水源热泵项目立项、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市城乡管委组织各供热企业完成供热项目涉及的供热管网及热力站的设计、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城六区、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城六区、各供热企业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完成热力站选址、管网路由选定及审批工作,原则上热力站按大温差供热技术要求规划选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会同各供热企业完成供热项目用电审批工作,按照大温差供热技术要求配套建设供电设施。市天然气公司、市科莱天然气公司会同各供热企业,按照燃气调峰和大温差供热技术要求完成配套供气设施、管网建设改造。城六区牵头组织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产权单位完成基础资料报送、二次管网设计、改造资金筹集及规划、市政、用水、用电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牵头组织供热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单位,完成老旧二次管网改造设计、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各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单位负责提供热力站站址,按期拆除锅炉并优先将原锅炉房用于热力站,按照供热企业要求提供基础资料、配合制定改造方案、办理供热相关手续。
新建热源项目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配合道路建设改造的供热管网工程项目随道路工程同步开工。需掘路施工的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统筹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工程力争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调试运行阶段(10月20日前)
各热源单位完成热源项目建设。各供热企业完成供热项目涉及的供热管网、热力站工程建设,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及供热扩网工程。城六区、古交市、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各供热企业,做好供热项目施工保障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城六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产权单位完成二次管网建设改造、热力站水电配套等供热前准备工作,组织供热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单位完成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工作。各热源单位、供热企业负责,城六区、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完成供热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调试运行工作。城六区负责牵头组织供热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单位完成老旧二次管网竣工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城乡管委牵头负责全市清洁供热全覆盖工程整体组织推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解决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城六区、古交市、开发区管委会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二)强化协调保障,规范工程管理。市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要为清洁供热全覆盖工作设立绿色审批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各热源单位、供热企业要成立供热工程项目指挥部,建立目标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建设前期各项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工程责任主体、责任人、工程进度等,科学安排、合理调度、严格督导,同时加强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资金监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三)争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省相关政策,多渠道争取工程建设资金。市发改委协调省价格主管部门对我市热电联产出厂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确定古交至太原、交城至太原两个长输管线及市内供热管网各供热企业之间的热源输送价格。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市科莱天然气公司要保障各供热企业供热用电、用气需求,落实并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各热源单位、供热企业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筹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四)深入宣传动员,合力推进工作。清洁供热全覆盖是省城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城六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街办、社区深入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单位,做好动员和用户组织等相关工作。各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讲政治、顾大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主动与供热企业对接,确保集中供热改造顺利推进。各供热企业要文明施工,为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单位制定改造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并强化运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经信委、市城乡管委督导检查热电联产企业热源项目和供热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市环保局会同市城乡管委督导检查燃煤锅炉拆除推进情况;城六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检查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推进情况。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太原市开展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2016年集中供热替代既有建筑计划表
2.太原市2016年第一批限期拆除燃煤采暖锅炉名单
3.2016年太原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中供热计划表
4.2016年太原市棚户区安置房集中供热计划表
5.2016年新建供热管网建设计划表
【附件】:办发52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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