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4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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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4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载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引导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力争在2年创建周期内顺利通过群众测评、验收考核、社会公示等程序,进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行列。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食安委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是辖区创建活动主体,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机制,注重实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突出过程管理、信用管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机制,突出工作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三)突出重点,积极创新。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多方协作,社会共治。充分调动监管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治理格局。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衡量标尺和工作目标,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科学客观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三、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满意度达7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


1.研究制定《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报省食安办备案,全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制定本级、本部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7月底前报市食安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月-2018年5月)


1.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目标要求抓好组织落实,扎实开展全方位创建工作。


2.市食安办加强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进行创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3.各级各部门按照《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评,向市食安办上报自查报告。


4.市食安办组织对全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考核评价。


5.市食安办对全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资料。


(三)考核评审阶段(2018年6月)


1.接受省食安办组织第三方公正机构对我市进行暗访及满意度调查。


2.接受省食安办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3.省政府对拟推荐的“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向社会公示后,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高度重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5方面32项164条具体指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发挥部门合力,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制定保障方案,严格创建管理,做到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


(三)开展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形成创建合力。及时总结宣传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上新水平。



附件: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88%9B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4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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