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2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2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办事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信息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1.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对市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市双创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2016年7月底前完成)
2.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对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城乡建设、文化体育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住建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分别牵头负责。其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2016年7月底前完成)
3.公布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包括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重点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单位负责。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公布市级创业创新和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9月底前完成)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1.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政府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应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办负责。2016年9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2.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机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内部征询意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征询请求当天回复;需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技术论证或专家评审的,经论证、评审后回复。(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1.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市政务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方式。选择市工商局作试点,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抓好典型示范。按照便利、依法、自愿、共享、安全原则,重点推进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变更等事项,减少办理成本,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市工商局负责)
3.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全市选择3个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高的县(市、区)作示范点,进一步对行政审批服务进行简化优化和标准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政务办会同市编办负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
1.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2.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应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办牵头负责。2016年7月底前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方案,尽快整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结合实际,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于2016年5月底前报市政务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务办要强化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县(市、区)、各部门工作方案审定工作,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有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要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追责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敢为”、“不会为”和“不想为”等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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