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4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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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4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政府主导和群众参与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真情服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巩固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五城联创”活动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主次干道辐射背街小巷、以重点区域辐射居民小区、以市区辐射城镇,着力解决设施维护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秩序管理和建筑施工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管理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构建“职责明晰、责任落实,标准明确、保障有力,检查及时、考核到位”的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设施维护精细化管理


1.解决大街小巷及重点部位脏乱差问题。强化对城六区范围内209条主次干道、车站广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园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实现标准化管理;创建百条标准化管理达标街巷,具体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各20条,晋源区、尖草坪区各10条,四开发区3-5条,有效解决“环境差”、“秩序乱”、“行路难”、“排水不畅”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


2.解决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标准不高问题。强化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池渠、河道、路灯、井盖、雨箅、进水口等市政设施;供水、供气、供热、雨水、污水、中水等地下管网设施;公交站牌、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出租车站牌、交通岗(亭)、交通护栏、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设施、反光标识、交通反视镜、减速带、限高架、人行横道桩、停车位告示牌、公共停车场、咪表、信息显示屏、隔音屏、无障碍设施指示牌、应急避难指示牌等交通设施;强弱电立杆、变电箱、交接箱、线缆管沟等供电、通信设施;公安指示牌、天眼监控等公安设施;路名牌、救助站指示牌等民政设施;消火栓、消防水鹤等消防设施;邮箱、邮筒、取报箱等邮政设施;人防设施、户外健身设施、文物古迹标志牌、历史建筑标志牌等各类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市容市貌的设施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解决问题,有效处置设施老旧、破损、缺失等各类病害。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乡管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经信委、民政局、水务局、人防办、环保局、体育局、文物局、文广集团、邮政局


3.解决“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问题。实施老旧管网改造(供水124公里、供气50公里、供热167公里、雨污水220公里),着力解决管网爆裂、污水外溢、雨期内涝、马路拉链等“城市病”。加快晋源东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工程,逐步提升地下管线安全运营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提升城市夜景照明品位。加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确保着灯率、完好率达98.5%以上。全面推进老旧街巷、小街巷照明设施改造,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实施夜景亮化工程,提升“一河”(汾河两岸),“两点”(火车南站、机场),“三区”(长风商务区、柳巷商业区、亲贤街商业区),“四路”(龙城大街、南沙河快速路、迎泽大街、长风街)等夜景亮化水平,打造靓丽城市夜景。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解决城市河流“淌黑水”问题。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快编制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推进城区9条河流治理,实施城南退水渠、玉门河、虎峪河和五、六号缓洪池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水务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提高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园游园、古树名木、行道树、树木植被、街头绿化、护绿设施、护树设施、绿地护栏、街头座椅、花架花钵、雕塑、景观石、喷泉等维护管理。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市园林局、住建委,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解决环境卫生和垃圾收运设施“欠帐”问题。在绿地、游园、广场建设中,同步配套建设公厕和垃圾收集站。加大日常检查和维护力度,确保环卫车辆、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池)、果皮箱、环卫取水设施等完好运行。着力抓好垃圾压缩转运站、垃圾中转站、环卫停车场、公厕等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城乡规划局、园林局、国土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推进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


8.提高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标准,扩大机扫冲洗面积,实现城市主次干道由清扫向冲洗转变。全面推行“上门店、入楼院、进单位”收集方式,取消街道垃圾桶,力争主城区年底上门收集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公厕革命”,有效解决公厕数量少、群众如厕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城乡规划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解决垃圾随意堆放、清运不及时问题。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和装修垃圾等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到2016年底,城六区范围内全部由区环卫队兜底负责,做到各类垃圾清运及时、应收尽收、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解决城市道路、绿化带及各类公用设施保洁各自为政、水平不高问题。除供电设施由供电部门保洁外,其他各类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全部由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容环卫部门负责;鼓励采取市场化模式,委托具备一定资质和规定要求的专业单位实施。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园林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推进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


11.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建设一批”的总体思路,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包括摊点摊群、占道洗车、占道施工、占道促销、机动车占道经营等)。“取缔一批”即在城市主次干道、车站广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园景区周边,禁止各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一批”即在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限定时间、限定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便民市场,实施规范管理;“建设一批”即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同步推进菜市场、便民市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引摊入市,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食药监管局、工商局、市容环卫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乡规划局、住建委、商务局


12.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建城区范围内彻底取缔露天烧烤,所有烧烤全部入室规范经营,并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管局


13.整治渣土运输堆放管理乱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渣土管理综合整治的通知》精神,强化渣土场管控,防止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发生。加强渣土运输监管,规范车辆标识。强化渣土运输执法,严厉打击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途遗撒、运输扬尘、乱倾乱倒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14.解决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环境脏乱、扬尘污染和灾害隐患问题。对中环和环城高速沿线,城市进出口通道,铁路公路沿线,新建改造道路沿线,城市街巷、院落、小区,城中村及其它建设工地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进行整治,做到整治一片、改善一片、保持一片。


牵头单位:市市容环卫局;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委、执法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保局、民政局、房产局、园林局、公安局交警支队


15.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规范、减量、美观、安全”的原则,强化广告依法审批管理。科学规划设置公益广告,严格控制商业广告,对违法设置、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内容不健康的广告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工商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16.继续推进架空线缆入地改造。集中力量对中环范围内及南中环与龙城大街区域间架空线缆逐一排查,科学制定入地计划,分片区实施整治。督促协调产权单位,对具备入地条件的各类架空线缆实施入地入廊。实施中环范围内汾河以西地区及小店片区、迎新片区、晋祠片区、柴村片区共177条道路、106公里线缆入地改造,逐步消除城市“蜘蛛网”,净化城市空间。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及其它线缆产权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出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停车位,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题。规范停车执法管理,重点解决城市主次干道、车站广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园景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城乡管委、园林局


18.开展“摩的”非法营运治理。基本消除城市主次干道、车站广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园景区等周边“摩的”非法营运现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


19.强化噪音扰民整治。落实环境噪声污染相关要求,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生的噪音、建筑工地施工噪音超标及交通噪音污染等的查处力度,有效控制噪音扰民,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环保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园林局


20.提高报刊亭、早餐车日常管理水平。报刊亭、早餐车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和规定时间经营,严禁压占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设施,无超范围经营、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做到整洁有序、干净卫生。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食药监管局、文广集团、宣传部


21.开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专项整治。按照“能改则改、非改即拆,统一标准、分类处置,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健全完善燃气管线日常巡视、维护、监管、执法等工作制度,消除存量,杜绝增量,构建燃气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房产局、安监局


22.解决地下人行通道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使用率低问题。借鉴外地经验,试点对8座地下人行通道实施委托管理、维护和保洁,完善防护栏、指示牌、照明器具、灯箱广告和监控设施,全面提升地下通道运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容环卫局


23.提升小区、楼院卫生环境面貌。拆除违章乱搭乱建,规范饲养家禽宠物行为,整治破墙开店、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倒行为,基本做到环境干净整洁、道路硬化平坦、绿化美化到位。


牵头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乡管委、住建委、城乡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公安局、民政局


24.推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动员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责任,有效制止私搭乱建、乱倾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挂、占绿毁绿、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私设地锁、焚烧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园林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文明办


25.整治建筑立面乱象。积极开展门头牌匾破损、私设管线杆线、私挂线缆、线缆脱落、外立面装修施工等立面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容环卫局、工商局


(四)推进建筑施工精细化管理


26.开展绿色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按照《太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建筑工地、拆迁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做到“施工围挡全封闭、场内道路全硬化、土方料堆全苫盖、出工地车辆全冲洗、渣土垃圾运输全密闭、拆迁拆除工程一律湿法作业”,确保在建施工工地100%达到绿色文明标准,扬尘污染防控到位。


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乡管委、住建委、园林局


27.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加强各类建筑工程手续监管,对违法使用土地行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行为等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委、执法局、房产局,城六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充分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照上述4个方面、27项突出问题,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立足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和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以街道为单位进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网格化划分,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质量标准、牵头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督查单位和推进措施等,形成指导性操作规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赢得舆论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既分工负责、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市、区、街三级联动,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开展检查评比,推广经验典型。狠抓建章立制,制定工作规范,优化工作程序,不断巩固提高,逐步形成街道日常巡查、区级定期检查、市级随时督查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全年工作推进情况,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不断将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引向纵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涵盖领域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市城乡管委总体协调,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区政府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和职能分工,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经费监管,审计部门适时进行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市、区、街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强化督促检查,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情况每周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总结、每年一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大奖惩问责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教育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展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绩,直击社会热点,曝光不文明行为。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养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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