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15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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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1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扭转裸露地面造成的环境脏乱、扬尘污染,消除高切坡、高边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扎实推进城乡清洁提档升级工程,努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软硬兼施、比学赶超、提档升级”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综合利用绿化、硬化、建设停车位、挖填方平衡等多种方式,对裸露地面和高边坡、高切坡进行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城市环境,为“五城联创”奠定基础。


二、整治内容、分工及原则


(一)整治城市街巷两侧裸露地面。包括市区部分街巷、无名道路、厂矿企业道路,因规划、设计、建设缺失、维护不当等造成的地面破损和裸露。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部门:住建、城管、环卫、规划、园林、交警部门和龙投公司。


整治原则:以硬化、绿化为主,鼓励建设停车位。本着“谁投资谁收益”原则,符合条件的地段,可引入单位、个人建设收费停车位。规划绿化区域植种到位。


(二)整治居民小区和单位楼院裸露地面。包括单位小区、物业小区、无人管理楼院等因管理不到位、设施不配套,或无物业等原因导致小区硬化不够,部分地面破损,绿化带缺失等造成的黄土裸露。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部门:民政、园林、城管、环卫、规划、交警部门。


整治原则:以硬化、绿化为主,鼓励建设停车位。规划绿化区域以补种和提升绿化景观为主。


(三)整治各类城乡通道两侧裸露地面。包括国道、省道、市道、县乡公路两侧,特别360规划区范围内及环城高速环周边,尤其是晋祠路、大运路、新兰路、西铭路等通道两侧土路和裸露地面,遇雨雪天气或路面湿润易带泥上路、扬尘污染的地面。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部门:交通、规划部门。


整治原则:国道、省道两侧土路以水泥硬化为主、砂石硬化为辅,原则上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市道、县乡道路由区、县依据财力决定硬化方式。


(四)整治道路建设施工工地裸露地面。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开发建设主体和施工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工地区域大量堆放渣土出现裸露和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城管部门、龙投公司。


协同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整治原则:文明施工、科学防范为主,及时处置污染为辅。


(五)整治城中村改造及拆迁区域裸露地面。对已拆迁和今年展开的拆迁工程,及时清运积存拆迁垃圾、进行绿网覆盖。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配同部门:住建、城管、环卫、交警部门。


整治原则:及时有序清运、及时绿网覆盖。


(六)整治高切坡、高边坡裸露区域。对中环及环城高速周边因城市建设、小区开发出现的高切坡、高边坡等裸露区域,因地制宜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配同部门:住建、城管、环卫、规划、国土、园林、安监、防震减灾部门,龙投公司。


整治原则:与城市建设、小区开发、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安全隐患防治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绿化、硬化、挖填方平衡等方式进行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造册(3月1日-3月20日)。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存在问题的路段、小区、工地具体位置、裸露面积、整治方式等进行认真摸底,统一登记造册。


(二)制定方案(3月21日-4月10日)。在摸底登记造册基础上,根据各区域不同情况,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精心测算整治工作量及所需经费,协调落实整治经费。


(三)组织动员(4月11日-5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在确定整治方案、落实资金的基础上,组织动员,依法依规确定实施单位。


(四)施工整治(4月20日至8月30日)。实施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所承担的整治工程进行规范化整治。各牵头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督促监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检查验收(9月1日至9月30日)。牵头单位对所辖区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实施单位予以完善。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抽查、考核、验收,纳入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裸露地面和高切坡、高边坡实施专项整治,是改善城乡环境、治理扬尘污染、防范地质灾害、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责任、狠抓落实,与城市道路建设、小街巷整治、老旧房屋节能改造、片区整治相结合,统筹规划,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多方筹措,保障资金。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原则,发动企业、单位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整治裸露”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住建、城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将整治工作列入工程项目,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整治裸露地面要与道路建设、城中村改造、老旧片区整治及停车场建设、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科学施策。做到整治一片、改善一片、美化一片,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为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和“五城联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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