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1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1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6年太原市杨柳飞絮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6年太原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太原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方案
每年4月上旬至5月中旬,是太原市杨柳飞絮高发期,对市民健康、出行、安全影响较大,逐渐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为把杨柳飞絮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动员、部门协作、理化并举、喷扫结合、属地管理、同步治理”原则,对杨柳飞絮进行治理。力争飞絮数量减少65%以上,发生天数减少5-7天。
二、治理时间
2016年4月10日至5月20日,重点为4月20日-5月10日。
三、治理范围
西中环路以东,迎新北一巷、金桥街以南,东环高速路以西,龙城大街、南中环街以北区域。
四、治理措施
(一)规划设计时对新建园林绿地、防护林带减少和控制使用飞絮杨柳品种,景观必须的绿地选择雄性不育品种,有计划的对现有飞絮品种进行逐步淘汰、更换。结合绿地养护管理对飞絮品种进行树冠修剪。
(二)采用环保、节约、有效、简便、易行的“树冠喷淋法”,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定时用清水喷淋树冠,阻滞杨柳絮扬飞距离、缩短扬飞时间。
(三)运用杨柳飞絮熟化胶固剂对新建路、金刚堰路、南沙河、文源巷等重点地段进行治理。
(四)环卫部门根据实际增加地面清扫、洒水、喷淋、空气增湿频次,防止杨柳絮二次扬飞。
五、部门职责
(一)市园林局牵头负责全市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密切关注天气状况,跟踪观测杨柳絮发生、发展进程,及时发布杨柳飞絮信息,指导治理工作;对治理情况开展深入研究,探索更好的治理方法。具体负责使用“杨柳飞絮熟化胶固剂”治理新建路、金刚堰路、南沙河、文源巷等重点地段杨柳飞絮;使用“树冠喷淋法”对迎泽公园、文瀛公园、龙潭公园、玉门河公园、城西水系等直属公园绿地,滨河东西路、长风街、龙城大街等直属道路绿地进行杨柳飞絮治理。
(二)市住建委负责采用“树冠喷淋法”对汾河景区、长风商务区杨柳飞絮进行治理。
(三)市水务局负责采用“树冠喷淋法”对管辖范围内杨柳飞絮进行治理。
(四)市林业局负责采用“树冠喷淋法”对森林公园、太原林场等区域杨柳飞絮进行治理。
(五)市文物局负责采用“树冠喷淋法”对双塔寺等文保单位杨柳飞絮进行治理。
(六)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六区、各开发区做好洒水、喷淋、空气增湿、飞絮清扫工作,特别是背街小巷、人员密集区域洒水、喷淋和清扫工作。
(七)城六区、各开发区负责采用“树冠喷淋法”对辖区内公园、小游园、道路、住宅区、驻地单位绿地杨柳飞絮进行治理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心系市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人、专职负责,真正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治理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4月8日前报市政府。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杨柳飞絮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杨柳飞絮治理工作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同步作业,集中治理。市、区财政对杨柳飞絮治理工作予以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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