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2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6〕2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发〔2015〕10号),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原则,以促进养老服务为导向,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改善养老服务业人才结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员率达到100%;医养融合型护理员职业技能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定期发布养老服务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支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将养老服务相关宣传融入一年一度的“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业院校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借助多种媒体扩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吸引力。“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太原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
(二)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2016年,在太原市卫生学校开设老年护理、眼视光与配镜、影像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4个专业;太原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成后,逐年增设以养老护理专业为龙头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成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相应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设老年护理、老年康复与保健等相关课程,逐步构建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联合相关院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同编写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特色校本教材。引入相关行业企业真实项目和案例,开发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三)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养老服务相关行业、养老机构、企业建立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师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带头人专题培训,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交流,培养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教学领军人才。在养老服务相关行业、养老机构、企业中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比例逐步占到相关专业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堂,将行业服务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使养老行业兼职教师在工作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四)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2020年前,建设校内养老服务专业省级实训基地2-3个,校内养老服务专业实训教室8-10个,依托医养结合医疗单位、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6个,进一步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与共享,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益。
(五)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多样化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统筹专业考核与技能鉴定,实行毕业证书与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打造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信息化学习资源和平台建设,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建立远程教学及支持服务模式。
(六)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积极组织在校生到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家庭等进行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热情。每年定期组织养老服务相关企业开展人才交流招聘活动和就业洽谈会,促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学校、行业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投入渠道,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筹措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专业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或对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提供捐助或其他支持。
(三)制定配套政策。教育、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开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的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招生就业、学生奖励、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优惠政策。
(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认同和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氛围,形成全社会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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