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2:40:24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6〕8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


提速降费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工作方案》、《山西省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实施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握“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紧紧围绕“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发展战略、以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我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基础支撑和引导带动作用,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引擎”,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模式,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工作原则


(一)城乡统筹。不断推进城市高速宽带网络建设,逐步加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投资力度,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提升全市宽带网络发展整体水平。


(二)多措并举。加快提高固定宽带网络能力,进一步扩大4G网络覆盖范围,持续推动公共场所WLAN建设,有线无线相结合,向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综合信息通信服务。


(三)应用驱动。大力推进信息消费,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推动高速宽带服务和产品创新,不断拓展宽带行业应用领域,构建“以建促用、以用带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高效安全。加强互联网骨干网通信质量监管,加大对宽带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的保护力度,重视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安全环境治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


统筹协调太原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大移动3G/4G网、接入网、城域网和骨干网建设,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架构,扩容网间带宽,保障连接性能,努力改善省内网间的用户访问质量,提升太原在全省的网络核心地位,全面达到“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目标。


(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三年投入80亿元,新建3G/4G通信基站2100个、新建共址站5000个,铺设光缆18000皮长公里。到2018年,基本建成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城市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村镇连续覆盖,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大幅提升。基于广电现有网络,实现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接入全覆盖。


(二)降低流量资费水平目标。督促运营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步伐,针对固定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在4Mbps及以上的,按现有速率翻倍提升,免费提速一档;针对使用专线宽带、接入速率在8Mbps以下与“互联网+”行动计划密切关联的小微企业用户,具备网络改造条件的全部免费提速至8Mbps;50Mbps和100Mbps高速宽带服务资费平均降幅超过30%,20Mbps宽带资费平均降幅超过20%;面向所有移动终端用户,推出能够普惠的当月套餐数据业务流量不清零措施。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推出流量转赠、流量提醒、套餐匹配等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2018年达到以下目标:城市家庭3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4%以上;3G/4G移动电话人口普及率达到98%以上;4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100%;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思路,支持和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企业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优化宽带网络性能。加大投资力度,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加快内容分发网络节点建设,推动其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全面推进“三网融合”,以“技术+制度创新”突破技术难点,加快开展双向业务推广应用。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不断优化网络性能。


(三)加快无线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地区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乡镇连续覆盖及农村热点区域有效覆盖。基础电信企业加大4G市场推广力度,促进2G用户向3G、4G网络迁移。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计划的推动公共场所免费WIFI建设,完善网络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全市重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免费覆盖。


(四)推进光纤入户工程。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按照共建共享、联合建设原则,对2013年4月1日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光纤到户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并严格履行通信、广电网络设施建设备案、接入程序,实现多家运营商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


(五)加大共建共享力度。充分发挥铁塔公司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加强规划引导,将通信和广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高速铁路、公路、机场、地铁、城中村改造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同步建设通信和广电配套设施,切实提高通信和广电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小区宽带接入设施共建共享,促进绿色集约发展。2018年,铁塔、杆路、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共建率分别不低于15%、35%、45%、40%,共享率不低于50%、75%、50%、50%。


(六)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络资费。督促运营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步伐,努力降低流量资费水平。针对使用光纤技术接入的固定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在4Mbps及以上的,按现有速率翻倍提升,免费提速一档;针对使用专线宽带、接入速率在8Mbps以下与“互联网+”行动计划密切关联的小微企业用户,具备网络改造条件的全部免费提速至8Mbps;50Mbps和100Mbps高速宽带服务资费平均降幅超过30%,20Mbps宽带资费平均降幅超过20%;面向所有移动终端用户,推出能够普惠的当月套餐数据业务流量不清零措施。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推出流量转赠、流量提醒、套餐匹配等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消费需求。


(七)提升高速宽带应用水平。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不断提升对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中小企业及“众创空间”的宽带接入服务水平。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企业和互联网企业抓住“互联网+”发展机遇,加大智慧家庭、互动电视、在线游戏等高速宽带应用产品创新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推行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等信息全市联网,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


(八)加大公共设施开放力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的公共设施及市政、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对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无条件免费开放。到2018年,免费开放200处以上重点公共设施或场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市政设施有序向宽带网络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


(九)强化市场监管和安全管控。加强宽带接入服务和资费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宣传、窃取用户流量等行为。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三同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和风险评估。按照省公安部门工作部署,加快监测处置木马和僵尸病毒、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等技术手段建设,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为电信和广电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公用电信和广电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违规收取接入费、使用费等费用;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开发者、所有者或管理者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提速降费和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措施,构建透明协调机制。各级发改、经信、住建、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通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基础电信企业、广电网络企业纳入重大工程项目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


(二)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政策,支持农村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融资支持,对重大项目投资给予有效贷款支持。编制好通信基站建设规划,并对规划进行整体环境影响评价,在整体规划环评基础上,依法合理简化基站环评手续。


(三)优化建设环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和机房、管道等内容的通信专项规划。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等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将通信、广电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规划编制;新建开发区、地铁、铁路(含高铁)、高速公路和机场等重大项目时,应满足信息通信需求。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基站、管道、线路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没有标准的,按照成本价予以补偿。


(四)规范建设行为。加大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明确牵头部门与责任人,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到户设计把控,强化施工图纸审查;支持现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改造,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无故阻碍通信和广电设施建设。通信、广电行业协调部门要强化机构建设,配备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验收,严格履行相关备案手续,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设的,不得接入公用网络。对于无故阻挠、妨碍通信和广电网络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曝光。


(五)强化监督考核。市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开发区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经信委要定期跟踪,对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提速降费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办、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追责。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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