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6〕2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拆迁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2:40:36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6〕2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拆迁的通告



为推动城乡发展、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府决定开工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程已于2016年3月15日全面开工建设。现就工程沿线涉及车站及区间附属结构拆迁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南起人民南路站,北至西涧河站,沿人民路、长治路、解放路布设,途经小店、高新、迎泽、杏花岭和尖草坪五个行政区(管委会),线路全长23.38公里。全线设车站23座,同时配套设置小店南车辆段、龙城大街控制中心、龙城大街主变电站和北大街主变电站。


二、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包括无合法手续的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由权属单位按区政府拆迁通知规定时间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照《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补偿。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五、即日起,工程沿线涉及车站及区间附属结构工程建设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不得进行改造或扩建,也不得新建任何建(构)筑物。


望工程建设涉及范围内各单位顾全大局,主动配合,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推进拆迁工作,为轨道交通建设创造条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5870.html

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