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6〕1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拆迁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2:42:46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6〕1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卧虎山快速路建设工程拆迁的通告



为完善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卧虎山快速路进行道路改造。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卧虎山快速路(阳兴大道-涧河路)。


二、卧虎山快速路道路改造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包括无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无合法手续的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由权属单位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组织拆除后,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照《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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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