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5〕4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落实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落实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落实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落实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5〕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六个表率”要求,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市安居工程,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四大工程”取得工作实效。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2015年新建供水管网110公里,供热管网100公里,燃气管网149公里;改造供水管网90公里,供热管网160公里,燃气管网119公里。(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
2.实施电网改造。加快城市变电站建设及城市老旧线路、变压器改造,解决容量小、截面小、“卡脖子”等问题。完善配电网架,加快实施城市配电自动化建设,缩短电力客户停电时间。2015年新、扩建变电站5座209万千伏安;完成126公里的老旧线路改造,更换配电变压器89台;基本消除重载线路及配电变压器,城市户均容量提高到3.15千伏安;实现10千伏线路联络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3.加快宽带网络建设。落实《宽带太原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督促太原移动、联通、电信及铁塔分公司大力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4G网络在覆盖主城区的基础上向郊县延伸,新增4G用户30万户,新增固定宽带用户10万户。大力推进公共场所WLAN建设。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政务大厅、三级甲等医院、公园等165个场所,为公众提供每天2小时免费WLAN服务。加大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力度。推进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与居住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对老旧小区铜质电缆入户线路进行大规模升级改造,实现2015年底完成60万户改造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4.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和改造,改造老旧排水管网79.3公里;新建雨污水管线77.6公里。全力解决城市防洪和易积水地段排涝问题,实施建设路南段区域排水工程、郑村沟及一号渠系工程、大黑水河流域治理工程、嘉节雨水泵站建设工程、北张缓洪池治理工程、许坦渠长治路及下游段堤防加固疏浚工程、大同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体育路和大同路管道清淤工程、城南退水渠、南沙河、玉门河3个排水分区雨污分流工程等9个项目。(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
5.加强地下管网管理。制定《太原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技术规程》和《地下管线建库数据标准》,重点完成中环区域管线普查资料调绘、数据探测及成果验收、归档移交工作。启动编制中环区域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完成初步规划成果。抓好第一批41条道路架空线缆入地工作。启动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科学编制《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积极协调督促电信运营企业、电力企业,配合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编制《太原市通信基站“十三五”建设规划》、《太原市“十三五”配电网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管廊与通信网络管线衔接,扎实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管委、市经信委)
6.加快道路新建和改造。根据“完善续建、适量新增、减少动迁,重点片区配套、疏通交通节点堵点,形成快速高效、级次匹配、路网完整的交通体系”原则,年内实施主次干道建设29项、背街小巷改造30条、天桥等过街设施建设21座。进一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将古交列为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县级市。完善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出台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建设选址方案,利用公园绿地、人防工程、桥下空间及规划公共停车场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2015年新增10000个公共停车位。(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
7.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建设。一是进一步拓展公交线网。积极做好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中村改造、道路新建改(扩)建公交站点规划设置工作,根据城市道路改造及时调整相关公交线路。到年底增加公交线网长度达到83公里。二是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完成103路电车财经大学停保场建设,开工建设太原公交技术保障基地。三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四是大力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能力。加强车辆调度,搞好维修保养;推广应用手机客户端,客户端用户量由10万人提高至20万人;着力缓解公共自行车租还难问题,车辆故障率控制在3%以内。五是加快推进太原晋中公交同城化。加快运营车辆更新,将太原火车站连接榆次老城的901路和901支线两条公交线路所配车辆全部由10米普通单机车更新为12米大容量空调车,车数由现在的29台增加到36台。2015年新开一条由火车南站连接高校新校区及榆次老城的线路。六是进一步完善公交设施、设备和车辆,提高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发挥公共交通的规划引领作用,公交出行分担率到年底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城市安居工程
1.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定出台《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实施实物配租,年内争取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200套。组织编制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按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工程联动”原则,与城市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历史街区整治相结合,同步改善交通、绿化环境,完善配套,确保回迁居民能有一个宜居环境。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中,继续执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无力缴纳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同房异产安置,政府和居民共同拥有产权。积极探索购置库存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思路、做法,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2.促进房地产业发展。针对不同消费需求提供差别化住宅供应,制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规划控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有序进入房地产市场。摸清商品房存量底数,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国有土地上的各类违法建设,打击房地产非法销售行为,杜绝出现新的“小产权房”。积极推进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建成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系统,依托网上信息系统,借力中介机构、物业企业,拓宽服务渠道,为租赁双方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三)城中村改造工程
1.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功能结构,合理确定改造村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落实上层次规划及城市“五线”控制要求,协调改造与城市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关系,科学确定城中村改造规模。按照“分级配置、布局合理、开放共享”原则,完善城中村地区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确保每个社区成员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中村改造地区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按照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给排水、雨污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邮政、广电及防灾减灾等设施,因地制宜开辟小游园、小广场、社区绿地等公共空间。结合人防工程和地下停车场,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对散布在城中村的民居、宗祠、庙宇等地方历史文化载体加强调查,提出相应保护措施。(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2.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力争用五年时间,到2020年左右全部完成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今明两年完成包括中环内46个村在内的85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并同步启动建设。同时,制定城市道路改造计划和水气热配套计划,确保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水气热等市政设施与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基本做到改造村道路配套建设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改造涉及的60处公园绿地位置、面积,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与城中村改造同步实施拆迁及土地划拨工作,依法合规减免城中村改造绿化配套费收取。将设施维护和环卫管理纳入城市统一管理体系。城中村拆迁垃圾治理实施“谁拆迁、谁清理,随时拆迁、随时清理”,拆迁改造方案须明确清理责任。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将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各区环卫部门专业管理体系,中环路及周边城中村实行城市化管理,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由专业队伍接管,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中环外的城中村逐步推行环境卫生专业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市容环卫局)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做好城中村改造村民就业工作。聚焦城中村改造村民就业需求,组织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征集一批民营企业用工信息;动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用人单位,收集挖掘一批适合的岗位信息。二是组织搞好专项公共就业服务。由市、县(市、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城中村改造村委会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采集有就业意愿村民的个人求职信息,组织“城中村改造村民就业专场招聘会”,收集适合城中村改造中有就业意愿村民就业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向合适单位推荐有就业意愿的村民就业。三是鼓励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项目开发推介、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四是做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符合就业困难条件人员援助工作。出台《太原市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制定五保供养标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五是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在各县(市、区)对城中村所有符合培训政策的人员进行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培训需求分析,推荐就地就近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政策的可享受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出台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被改造城中村村民养老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环境提质工程
1.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晋阳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实现部分通水;启动候家寨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开展污水水量调查,完成规划选址报告、可研文本和环评文本编制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积极组织实施北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供二电厂等工程项目。建设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2015年开展征地、环评、可研、三通一平前期工作,2016年组织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市容环卫局)
2.加强废弃物资源处理处置。一是创建一批废弃物资源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山西新天地静脉产业园有限公司废电器、废塑料、报废汽车项目。用3年时间在清徐县孟封镇东罗村村北,建设一个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6千万元,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景观美化的废电器、废塑料、报废汽车回收交易、加工利用中心,建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实施东社集散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二是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5%。太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量比上年增加100%,年底前开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现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确保收集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热源建设,完成6大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增供热能力力争达到3000万平米,减少冬季燃煤70万吨,清洁环保型供热普及率达到95%。二是加快城中村改造工程,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以上,减少冬季燃煤18万吨。三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3.6万平米,拆除小火炉3000台,冬季减少燃煤0.8万吨。对市区范围内未完成改造仍在使用燃煤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实施洁净煤置换,洁净煤置换量力争达到140万吨。三是推进节能和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工作,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改造。对8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节约热能40%;加快气源引入和燃气管线建设工程,全年天然气(煤层气)使用量达到22亿立方米左右;加快城边村气化改造工程,力争完成30个城边村气化改造工作,实现1.5万户村民生活、采暖燃气化,冬季减少燃煤10万吨。实施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对市区35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减少燃煤10万吨。四是实施工业企业治理提标工程,推进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程。年内关停西山矸石电厂、恒通能源公司铁合金厂、西山石膏矿、晋海源镁业金属镁厂和东西山3座采石场等7家污染企业。加快落实西峪煤矿关停工作。焦化、冶金、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提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抓好16个焦化企业、13个水泥企业达标改造及美锦钢铁公司高炉无组织排放整治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重点抓好二电厂2×30万千瓦和2×33万千瓦、太钢电厂2×30万千瓦和山西兴能电厂2×30万千瓦、1×60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太钢、一电厂、二电厂、西山煤电太原选煤厂及其周边区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储煤全密闭、运煤全铁路、空间全绿化。五是实施机动车污染控制工程。年内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15万辆,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大限行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调整环卫车辆结构,优化交通物流,最大限度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六是推进工地扬尘控制,制定太原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标准。高标准规划建设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立渣土运输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确保所有拉运渣土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定点规范化倾倒。七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机车厂等11项国家重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建设,对全市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127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年内100家企业完成治理改造。建立健全气象、环保部门合作会商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加强市容环卫工作。以环境卫生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各县(市、区)的检查评比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进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年内淘汰环卫“黄标车”313辆,建成区内彻底淘汰一级收运农用车和未达到机械密闭标准的垃圾清运车。配合老旧片区整治规划设计,大力开展社区、城中村、村庄广告牌匾整治。规范整治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口、桥梁、学校、医院周边各类摊点、摊群、早市、夜市及其他集贸市场周边摊点占道行为,实行引摊进场、引摊入市。重点整治垃圾乱堆、杂物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扩大市区道路机扫冲洗面积,运用新型设备监测道路灰尘量,定期通报结果。机扫冲洗车加装GPS可视系统,推行全程可视化监控,力争年底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便道冲洗率提升到80%以上,路面清洁度提升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乡清洁办)
5.抓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动天龙山石窟抢险加固工程(国保)、龙山石窟抢险加固工程(国保)、清源文庙文物保护工程(国保)、狐突庙文物保护工程(国保)、开化寺连理塔抢险加固工程(省保)、太原工程队旧址文物保护工程(市保)等六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6.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绿道绿廊规划编制工作,选择适合地点先行先试。做好灾害防治工作,出台县(市)防灾避险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确定年度县(市)防灾避险公园具体建设项目,指导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市园林局、市防震减灾局)
7.加快城市外围绿带建设。城六区以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为抓手,以环城生态景观区建设为重点,围绕环城绿化、提档增绿、增彩增景,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积极推进东西两山生态恢复与绿化。三县一市围绕2015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造林11000万亩的任务,积极打造太原最佳生态宜居区。其中娄烦县造林4.6万亩,古交市造林4.6万亩,阳曲县造林1.3万亩,清徐县造林0.5万亩。11月20日前完成全年造林任务。(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8.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大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定期不定时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政策规定的行为。对未使用合格节能产品、未按规定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未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项目,及时叫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包括党政机关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保障性住房、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包括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政策激励机制,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对长风商务区、晋阳湖片区进行规划设计,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对入区项目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使之成为绿色建筑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
9.开展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治理。2015年实施汾河太原段治理三期工程(水利工程部分)12km,南沙河河道治理9.215km,汾河古交市区滩上桥至铁磨沟段河道4.5公里治理任务。根据新调整的晋阳湖规划,推进除险加固工程可研变更进程,根据批复时间,加快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优先保障用地。科学安排和合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标优先保障全市道路、供水气热管网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用地。积极盘活闲置土地,释放闲置、低效用地的利用潜力。积极做好向省国土厅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工作,对改善全市人居环境行动计划所有项目,所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二)确保政府投入。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现已出台的各类资金支持政策,整合各类现有资金,逐步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等项目中,筛选上报财政部或山西省PPP示范项目,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建立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联系协调机制,利用开发性金融的差异化优势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支持我市城市建设平台类公司紧密对接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我市城市建设的授信规模,合理运用金融机构表外业务融资。充分利用保险资金成本低、周期长、金额大的特点,积极开展险资入并工作。(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四)加大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市级投资安排继续对城市人居环境重大项目给予重点倾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对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根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厅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规范运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六)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价格形成机制。一是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等工作方案》(晋价商字〔2015〕96号)要求和我市物价部门出台的相应方案,市于8月中、下旬举行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用气价格听证会,9月份前将实施方案报省物价局,10月份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二是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节能建筑认定及耗热能测算核定工作,并核定公布具备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条件的节能建筑名单;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两部制热价标准,核定并公布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具体执行范围和热价标准。供热企业负责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四、工作要求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规划制定、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促检查、汇总上报等。
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填报工作进度表,由市住建委统计汇总并上报市政府。
各相关单位要把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督查职能,创新督查机制,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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