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5〕17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府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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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府街等道路改造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5〕17号




为完善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学府街(含体育西路南段)、长风南街、长风北街、寇庄西路、官道巷道路进行改造。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学府街(滨河东路-建设路)、体育西路南段(长风街-学府街)、长风南街(平阳路-体育路)、长风北街(平阳路-体育路)、寇庄西路(长风街-学府街)、官道巷(永康街-亲贤北街)。


二、学府街(含体育西路南段)、长风南街、长风北街、寇庄西路、官道巷道路改造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包括无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无合法手续的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由权属单位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照《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并政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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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