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5〕27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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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5〕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太原市应急管理工作应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开展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告,广泛开展培训宣传为重点,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加强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一是按照本地区、本部门公共安全形势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确定应急预案目录,明确责任单位和编制要求,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省政府规定,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数均不少于30件。二是对各级专项和部门预案进行认真梳理,印发满三年和即将满三年的预案,立即着手修订;纳入专项预案体系,尚未出台的预案,有关责任单位抓紧编制,尽快按程序出台。三是各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牵头单位按照简明、实用原则,进一步优化应急处置程序,分解细化责任,在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应急预案配套操作手册,实现预案精编化,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四是加大基层应急预案建设力度,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搞好预案制定、修编和精编工作。五是制定规范的应急预案档案管理措施,建立台账,做好登记统计和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各级应急值守机构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和运转中枢,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机构建设管理,确保高效运转、政令畅通。一是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24小时值班,各种通讯方式畅通无阻。二是配齐、配足、配强值班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畅通信息报告渠道,落实信息报告责任,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及时、准确、规范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驻地中央、省属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特别是三县一市要与120、110、119等应急平台建立信息直报机制,拓宽及时掌握和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五是加强各级、各部门总值班室软硬件建设,配齐各类通讯设施、办公自动化装备和值班软件系统,着力提高值班值守平台信息化、数字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值班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深入开展应急演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类预案按规定每三年至少演练一次。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制定2015-2017年应急演练计划。今年市、县两级组织110场左右综合性专项演练,其中市级专项演练不少于10场;各(县、市)区演练不少于10次,开发区(园区)不少于5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要注重实效,力求仿真化、实战化,决不能把演练搞成演戏。要结合当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拉动演练,突出演练的检验性和实战性。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四、广泛开展应急宣传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与有关行政学院、高等院校、专业救援机构等建立应急培训机制,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队伍培训,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救援队伍业务理论、应急指挥处置和技术技能水平。特别要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新形势、新问题,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油气长输和城市管网、各类粉尘爆炸隐患、狭小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加强宣传培训。今年我市完成250人次以上的干部培训,各县(市、区)培训人数要达到200人以上。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利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应急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应急知识和救护技能,有效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着力推进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应急管理必须保持体系完备,应急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研究推进应急管理扁平化高效运行机制,探索创新以提高效率为重点的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科学设置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执行机构,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二是依据我市实际,在继续加强已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充实完善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各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组建或充实应急队伍、增加装备、加强管理、强化培训。


六、大力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全市应急单位卫星电话互联互通工作,启动小型移动平台建设,确保按要求配备到位。二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新建应急避难场所与新建公共基础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充分依托现有设施推进具有避难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保证群众应急疏散与避难的需要。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保质保量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提升管理和调度水平,确保需要时及时调拨到位。


七、科学有序处置突发事件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预案要求,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领导要全面掌握情况,靠前指挥、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应急队伍要服从指挥,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应对。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过程总结评估,开展案例分析,及时总结和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改进完善措施,全面提高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具体人员。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将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各级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力,或在处置过程中有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5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2.2015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任务






附件1


2015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序号

预案名称

类别

责任单位

1

太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修订

市民政局

2

太原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市交通运输局

3

太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市环保局

4

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修订

市公安局

5

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修订

市交通运输局

6

太原市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编制

市煤炭局

7

太原市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

8

太原市航空灾难应急预案

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

9

太原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编制

市经信委

10

太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市卫生局

11

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

修订

市卫生局

12

太原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修订

市食药监管局

13

太原市粮食应急预案 修订

修订

市粮食局

14

太原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

编制

市金融办


附件2


2015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任务


序号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责任单位

1

太原市防汛抗洪应急演练

市水务局

2

太原市地震应急演练

市防震减灾局

3

太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市国土局

4

太原市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市林业局

5

太原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演练

市安监局

6

太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市安监局

7

太原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市安监局

8

太原市燃气事故应急演练

市城乡管委

9

太原市供热事故应急演练

市城乡管委

10

太原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市环保局

11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市环保局

12

太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市卫生局

13

太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

市农委

14

太原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市食药监管局

15

太原市反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演练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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