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5〕1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太原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太原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5〕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一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太原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计划下达,请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产业项目的重大意义,把产业建设作为推动太原发展的主要支撑和强劲动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建设积极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在规划制定、组织协调、政策引导、环境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明确职责,优化环境。重大产业项目中一产项目由市农委牵头、二产项目由市经信委牵头、三产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落实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建设条件,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效率、限时办结,确保项目依法规范实施。
四、动态管理,滚动推进。对重大产业项目要动态考核、适时调整、滚动推进。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考评会,及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对前期工作进度慢、建设条件落实差、投资意愿不强的项目要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项目存量不减、投资不降。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及时补充前期工作完善、市场前景较好、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和布局的项目,整体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附件:太原市2015年第一批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计划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并政办发(2015)16号附件.xls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