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5〕14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2:48:14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纳入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部门和单位,集中开展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重点整治行政审批权力滥用、暗箱操作等问题,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问题,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仍然难办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效,为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六权治本”、富民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纳入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承担项目审批、资金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过程中瞒报问题;
(二)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明放暗批问题;
(三)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流程和环节不公开、不透明问题;
(四)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问题;
(五)行政审批事项不能依法按时限办理问题;
(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七)推诿扯皮、办事拖拉,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情仍然难办等问题;
(八)行政审批中滥用权力、暗箱操作问题;
(九)“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
(十)其他行政审批违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整治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单位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0日-3月23日)
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明确相关政策,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包括整治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3月24日-3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要求,逐项对照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形成本级、本部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和滥用审批权情况;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查处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
(三)全面核查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受理举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及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单位。
(四)整改完善阶段(2015年5月1日-5月20日)
各级、各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职责分工
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市县联动、部门协调,抓紧部署、迅速启动,创新整治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突查、集中核查、群众调查等明察暗访方式,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把整治质量关。对整治进展缓慢、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市编办负责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重点核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过程中是否存在瞒报问题;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是否存在明放暗批的问题;行政审批中是否存在滥用权力、暗箱操作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审批违规问题等。
(四)市政务办负责重点核查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是否明放暗批,审批流程和环节是否存在不公开不透明、是否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等问题;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事项不能依法按时限办理,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情仍然难办”等问题。
(五)市监察局负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和曝光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推进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责任。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四)确保进度质量。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要确保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整治难点,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从专项整治部署开始,安排三个月的时间集中攻坚,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五)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编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3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方案,包括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3月31日前报送阶段性整治报告,包括整治做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由市编办汇总后上报省编办;4月15日前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5月5日前报送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专题报告,由市编办汇总形成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上报省编办。
联系人:张宇丰(市编办审改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159035155500351-4227993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5938.html

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