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4〕4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并政发〔20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目标,做好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最基础的民生”理念,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和“三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要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自己的最高职责,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社会发展全过程。
二、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把手亲力亲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分解本级本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每个企业监管责任明确到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直接监管企业名单,理顺市县两级监管关系,实现安全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对接、无一遗漏。进一步修订完善测评体系网格化运行办法,争取经费支持,逐步推广测评体系电子化。建立健全横向由县、乡两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纵向由市、县有关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的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努力解决监管力量和水平与监管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不相适应的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承诺事项在媒体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层层衔接,环环相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定期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学习创建标杆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达标验收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知责、履责”活动,把每个企业、每个部门、每个领导、每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细化为具体条款,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人人有责、个个知责、时时负责、事事尽责、失职问责;形成事事都有责任制、处处都有责任人、人人都有责任心的工作格局。
四、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建立企业自查、梳理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建立班组、车间、厂矿、集团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检查责任制。隐患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坚决停产整顿,做到治理不到位不放过、效果评价不合格不放过、主要负责人没有签字确认不放过。政府监管部门要推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抽查和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交叉互检、联合执法、专家会诊相结合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挂牌跟踪督办,落实重大隐患停产整顿措施,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继续鼓励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建立健全职工举报保护措施,严格保密制度,使职工成为企业安全隐患举报的主力军。继续加强有奖举报宣传报道和举报电话公示牌悬挂工作,发动企业职工、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深化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继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煤矿要贯彻落实“双七条”,坚持六大标准,突出防治瓦斯、水、火等重大隐患,加强停工停产矿井复工复产审批,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
金属非金属矿山要突出抓好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防坠罐跑车、防冒顶片帮、防透水,落实露天矿山防高陡边坡排土场垮塌、滑坡,尾矿库防溃坝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任务。
危险化学品行业要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道路交通整治要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五类重点车”和客车、货车、校车“三类重点驾驶人”为重点,狠抓行车秩序管理。强化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建筑施工领域要做好以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土方坍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冬季施工作业易发多发事故特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城镇燃气行业要继续组织开展燃气、油气输送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切实做好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民生保障工程安全工作。
消防工作要重点解决好违法生产、违章搭建、违规动火等“习惯性违章”行为和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等问题。加强实物仓储仓库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火灾事故。
冶金工贸行业要在燃气使用企业进行自动检测报警连锁专项改造,组织开展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有效预防和治理作业场所业危害因素。
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划分,积极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不断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严格奖惩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科学制定评分标准,强化目标过程管控,严格执行“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加大奖励力度;完不成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直至行政问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票否决”。
七、严肃事故查处,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加快推进县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完善协作区工作机制,做到科学施救,避免事故扩大。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把隐患当事故处理。按照“一厂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事故应急处理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力度。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和教训,在媒体公告。
八、夯实基层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安全管理标杆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继续推进“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为民务实、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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