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3〕1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预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3日
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水平,依法、科学、有序、有力、高效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行业负责,单位落实;联防联控,群众参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太原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为防控工作提供经费、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1.领导组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指挥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决定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办公室职责
执行市防控领导组决定,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有关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上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提出防控建议;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局
负责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日常监督监测,收集相关信息,及时预测预警;组织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应急处置技术和规范培训,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组织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和防控措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判定预警级别,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措施建议;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与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采集病例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确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收治定点医院,统一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全力救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促进其早日康复;配合市发改委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协助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向市防控领导组提出隔离、封锁疫点疫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市农委
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制定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分析有关动物疫病发生趋势,提出防控建议,通报有关动物疫情信息及监测结果。
市林业局
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管,及时通报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信息及监测结果。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市内各新闻媒体宣传政府决策部署,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协调卫生等部门及时公布我市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卫生部、省卫生厅已公布的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互联网舆情管理和引导。
市监察局
负责对防控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调查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并严肃追责。
市发改委
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所需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消毒药品及生活用品储备。统一调度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器械,防护物资,消毒药品等,保证供应。
市财政局
负责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日常管理和监测、预防、培训、演练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安排市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监管工作;统一管理中央、省下拨资金及捐赠资金的调度使用。
市民政局
负责开展社区居民和村民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社区、村委会参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群防群控,对因感染疫病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救助。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病例尸体及时消毒、火化;做好社会捐助物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掌握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互联网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点;根据领导组决定,征用交通工具,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用车;做好本系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实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疫病自我防护知识宣传和监测工作。根据防控领导组部署,组织实施学校停课等措施。
市人社局
负责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国家和我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参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安排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住院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工薪待遇。
市旅游局
负责出入疫区旅游人员登记、汇总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对出入我市旅游人员宣传教育工作,防止疫情传播;根据防控领导组指示征集宾馆、饭店、旅馆,做好外地来并旅客的医学观察工作。
市园林局
负责动物园、广场等场所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及时报告信息,同时做好饲养员的个人防护。
市科技局
负责会同卫生部门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多部门、跨学科应急防控技术科研攻关,解决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技术及药品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市商务局
加强日常生活用品市场运营和供应情况监控,协调组织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组织做好参加经贸活动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市文广新局
负责组织政府决策部署宣传、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及时报道我市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已公布的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相关商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市工商局依法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必要时予以关闭。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质量。
市环保局
负责开展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环境监测和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市市容环卫局
负责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对市区内非法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行为依法监管。
市交通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
负责对过往旅客进行防病知识宣传,保证公共交通工具内环境卫生整洁,并采取开窗通风、消毒等卫生措施;在防控领导组指导下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设立检疫站点,对过往旅客实施交通检疫查验登记,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做好控制、移交和防疫处理等工作,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输入或传出我市;根据市防控领导组指示征集交通工具,优先保障医疗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太原警备区、武警太原支队
负责部队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做好与地方防疫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市防控领导组指示,参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控制工作。
各有关部门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承担市防控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驻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的专业机构,负责指导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和疫情动态,准确、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出防控建议。
(二)预警
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可能的发展趋势,分四级预警。
A级(蓝色)疫情预警:本市尚未发现动物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但其它省份已有动物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B级(黄色)疫情预警:本市发现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C级(橙色)疫情预警:本市已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D级(红色)疫情预警:本市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三)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并经卫生部门组织省市临床专家组核实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五、分级响应措施
(一)A级(蓝色)疫情响应
1.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市卫生、农业、林业、机场检验检疫、交通、民航、铁路、商务、旅游、公安等防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密切协同、高效运转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做好人员、技术和相关物资准备,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2.建立疾病监测系统
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其设置的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急)诊、呼吸科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监测工作。发热呼吸道病人必须到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急)诊就诊,就诊的呼吸道病人需戴口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的,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集标本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按要求开展流感病毒学监测和检测。
市农委、市林业局加强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防止疫区受染动物以及产品输入;及时通报有关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结果,分析有关动物疫病发生趋势,提出防控建议。
3.确定定点医院
市及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定点收治医院。定点医院应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治技术方案,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
4.加强应急储备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分级储备原则,建立紧急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物品、消毒物资等。
物资准备包括抗病毒药物(以达菲为主),消毒药品、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具(包括卫生专业人员防护用品和大众防护用品)储备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拟定药品和器械储备计划,做好组织落实工作,以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5.组建应急队伍
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特点,组建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加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6.强化人员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参加的技术指导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预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救治措施,尤其要强化疫情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培训对象为全体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农业、林业、机场检验检疫、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做好本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7.组织模拟演练
依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应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提高。
8.做好应急值守
各级、各部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保持高度敏感,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周末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应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
9.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控领导机构设立、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人员培训、预检分诊、院感控制、消毒隔离、疫情报告、个人防护、应急储备等。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10.健康教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电台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媒介,实现与社会公众互动,提高风险沟通能力,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宣传部门应指导各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和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自我防范意识,实行群防群控。
(二)B级(黄色)疫情响应
1.市卫生与农业、林业部门紧密协作,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
2.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消毒处理工作。
4.市及各县(市、区)确定的定点医院做好病人收治前各项准备工作,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
5.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确保转运急救车辆24小时待命。转运车辆由市卫生局统一指挥调度。转运急救工作人员应经培训,急救车辆相应配备个人防护、消杀药械等物品。
6.卫生、机场检验检疫、旅游、外事、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信息,及时掌握国内、省内及本市流感疫情动态,有针对性的加强防控措施。
7.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流感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加强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管理和流感样症状监测。
8.宣传部门协同卫生部门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提醒群众在就诊或与他人接触时做好个人防护,并消除恐慌心理。
9.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重点督导组织领导、经费落实、物资储备、疫情监测、应急队伍、应急值守、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立和预检分诊工作。
(三)C级(橙色)疫情响应
1.卫生部门采取以下防控和救治措施
(1)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确诊或疑似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报告和治疗,并采集疑似病例样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
(2)加强重症病例救治。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增设隔离床位和定点医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版)》有关要求,实施分级分类治疗。确诊病例在定点医院救治。市、县两级卫生局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对各医疗单位的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高诊治水平,降低病死率。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各级疾控机构在接到确诊、疑似病例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临床表现等进行调查,对与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对出现症状者及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宣传部门指导市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发布上级已发布的疫情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我市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和进展情况,为处置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各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应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加强对人群的卫生知识普及。
3.市农委开展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排查,及时通报有关疫情排查信息和监测结果。
4.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了解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相关信息,严格控制大型集会等聚集性活动,发现人员发热症状,立即去医院排查。
5.各级政府认真督查辖区内各系统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留死角。
6.各级政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发挥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贴近居民优势,做好防控工作。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对来自疫区人员、本社区居民认真进行排查,发现可疑病人,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早控制疫情,防止、减少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社区暴发流行。组织督查组检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7.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抓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控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落实防控技术工作。
8.各职能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9.专业措施
(1)规范疫情报告制度。
(2)加强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免费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3)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四)D级(红色)疫情响应
1.市防控领导组调整为防控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完成市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应急任务。
2.专业措施
(1)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及时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进行补充。
(2)收集和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住院病例数,重点报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情况,药品和其他防控物资使用情况等。
(3)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确诊病例由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疑似病例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
(4)医疗机构为到医院就诊的病人免费提供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3.社区措施
(1)属地政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控工作。
(2)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
(3)学校、托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停课等措施。
(4)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和场所加强管理,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
(5)对疫点实施隔离管制措施,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6)加强志愿者培训,组织和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
(7)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8)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4.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市政府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经市政府批准,采取以下措施:
(1)征用社会资源(宾馆、饭店、招待所、学校、礼堂、体育场馆等),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凡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隔离病房及时隔离病人。
(2)市教育局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施停课,停课后继续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
(3)高等院校实行在校隔离控制,未经所在责任单位批准,不得让学生离校。
(4)市公安局、武警太原支队配合相关部门停止各种人群聚集大型活动,包括全国性、跨省、跨地区、跨市县的大型会议活动。关闭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场所。
(5)旅游部门劝阻、取消和推迟市内人员赴疫区旅游,并对疫区人员来我市旅游进行适度限制。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疾病监测。
(6)疫点(区)范围内各街道、乡镇建立和启动疫情防控工作网络,防止疫情蔓延。发生疫情的街(乡镇)、社区(村)应采取分组包片、责任到人的办法,将防控工作覆盖辖区全体居民。
(7)市民政局指定殡仪馆随时准备全日投入运作,同时要注意对尸体、运尸车辆、物品的消毒处理,加强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
(8)疫情流行传播扩大,市内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已难以实施有效应对,应立即向省报告,请求支援。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响应措施实行逐级递进原则,进一级则涵盖前面各级的各项措施。
六、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一)应急响应启动
本市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市卫生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C级应急响应。
(二)分级管理
发生C级、D级疫情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发生B级疫情时,由市农委会同市林业局、市卫生局统一指挥。A级预警时,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有关防控工作。
(三)应急响应终止
末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该次应急响应可以终止。
B级应急响应由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告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
C级和D级应急响应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告省卫生厅。
七、评估与善后处置
(一)评估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危害、现场调查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善后处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予以相应补助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卫生、财政部门制定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物资储备计划,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储备,财政部门保障储备经费。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设备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等。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时,由卫生部门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会商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二)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部门应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市级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经费需求。各县(市、区)财政应落实本级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经费。
(三)技术保障
市科技、卫生部门应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导应用,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科学研究。
(四)人员保障
市卫生局应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医疗救护、疫情处理、实验室检验等重大疫病应急处理队伍业务培训、实习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工作自上而下,逐级进行,使每位参与重大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业务、掌握技术,胜任工作。
附件:太原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太原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爱琴(副市长)
副组长:潘侠(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郝宝清(市卫生局局长)
康宝林(市农委主任)
薛新福(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权斌(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学花(市农委副主任)
李保现(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赵山成(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晋晖(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仪(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强培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欧阳湘晋(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张则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爱文(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伟民(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曹永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泽(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文军(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许德茂(市环保局副局长)
时中瑛(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宁克强(市旅游局副局长)
倪福田(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荣锁平(市园林局副局长)
张效良(市质监局副局长)
任建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俞蒙(太原铁路局总经济师)
乔东升(太原机场检验检疫局局长)
胡敬东(省民航局副主任)
张增辉(警备区副参谋长)
侯国军(武警太原支队卫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卫生局。
办公室主任:郝宝清(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泽(兼)
李学花(兼)
张爱文(兼)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