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47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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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3〕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加快我市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根据《太原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服务业发展改革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引导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后三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5年,发展成为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基本满足建设一流自主创新基地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重点和领域
围绕高技术延伸服务和相关联技术支撑服务,重点加快推进以下八个领域高技术服务发展:
(一)研发设计服务。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到2015年,新培育发展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大幅提高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与静脉产业、生物制药等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知识产权服务。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鼓励创建或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三)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到2015年,基本形成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相互联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和技术转移创新驿站。
(五)信息技术服务。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重点推进问天绿云--云计算中心、山西省物联网产业园建设和中天信安防监控系统产业化。构建省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信息化、智能化。
(六)数字内容服务。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依托舶奥、问天科技等企业,拓展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学习服务,促进数字内容和信息网络技术融合创新。
(七)电子商务服务。重点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加快促进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八)生物技术服务。大力完善生物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新业态。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形成具有特色的研发外包服务体系。发展生物环保技术服务。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组织实施高技术服务产业化专项,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提高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接替产业部分中用于高技术服务业的投资比例。组建太原科创信用担保公司,设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担保、股权投资、培育上市等服务。
(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扩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完善担保机制,推动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力度。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境内外特别是境内创业板上市,力争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体系。
(三)完善市场环境。有序开放高技术服务业市场,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的作用。健全个人信息和商业数据保护规定,推广电子签名与认证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业务社会化。进一步完善高技术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四)培育市场需求。在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培育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切实落实并完善居民小区光纤接入建设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以基础设施升级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发展。鼓励政府部门将可外包的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五)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符合高技术服务业产业特性的人才政策,引进对太原市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创新和科研团队,市财政提供专项工作经费和住房补贴等。改善人才流动环境,吸引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海外华人华侨来并创业。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参与建立高技术服务业创新人才信息库,编制高技术服务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定期向国内外发布需求信息,引导供需对接。
(六)引导产业集聚。依托高新区园区优势,重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8个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发展,加快园区提升转型。规划建设云计算中心园等8个专业分园,形成分工明确、专业配套、协调发展、循环高效的专业科技园。吸引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业优质企业集聚,充实和延伸高技术服务业产业链。鼓励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引导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
(七)增强创新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集成创新。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支撑工具研发,完善成果转化中试条件,加强必要的软件平台、仿真环境、资源信息库、公共测试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
(八)深化对外合作。扩大高技术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支持承接境外高端服务业转移,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引导外商投资我市高技术服务业。鼓励省外大型服务业企业与我市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组的决策部署和协调指导作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二)加强统计调查,服务产业发展
由市统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部门共同联动,组织实施高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开展行业发展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高技术服务业名录库,为做好高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数据和服务,推动我市高技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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