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3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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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制度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对口协商,拓展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渠道,现就建立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立对口协商制度的意义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精神,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推进我市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有力保障。建立对口协商制度便于民主党派知情出力,丰富参政议政内容,更好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对口协商部门
市发改委对口协商民建太原市委会;
市经信委对口协商民建太原市委会、九三学社太原市委会;
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对口协商民革太原市委会、民盟太原市委会、民建太原市委会;
市教育局对口协商民盟太原市委会、民进太原市委会;
市文广新局对口协商民盟太原市委会、农工党太原市委会;
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对口协商民进太原市委会、农工党太原市委会;
市环保局对口协商农工党太原市委会;
市科技局、市农委对口协商九三学社太原市委会。
三、对口协商内容
  (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重要改革措施及重大项目论证。
  (二)全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活动、重要会议。
  (三)经济、科技、文教、卫生、法律等咨询调研服务活动。
 (四)民主党派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对口协商制度的重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对口协商制度扎实、有序开展。
(二)各对口部门要认真听取和及时研究采纳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充分保障民主党派的民主权利。全年对口协商活动不少于三次。
(三)全市对口协商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党派处具体承办。电话:4030618邮箱:tzb1c@sina.com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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