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3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分解下达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减排任务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6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
二、责任分解
(一)市环保局
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组织协调,组织完成工业领域污染减排任务。
(二)重点工业企业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落实以下4项减排工程措施,年内新增二氧化硫减排1.06万吨以上、氮氧化物减排0.17万吨以上、烟尘减排0.16万吨以上。
(1)加强太钢能源动力总厂1#、2#(2×30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硫效率由60%(环保部2012年核定值,以下均同)提高到85%(2013年目标值,以下均同)以上,综合脱硝效率由55%提高到80%以上。
(2)对太钢能源动力总厂1#、2#(2×300MW)机组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m3、200mg/m3以下。
(3)加强炼铁厂三烧、四烧(2×450m2)烧结机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6月底前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完善,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0%以上,脱硝效率保持40%。
(4)太钢尖草坪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日均处理水量达到5.17万吨,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且全部回用。
2.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时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治理任务,并组织落实以下7项减排工程措施,新增二氧化硫减排0.45万吨以上、氮氧化物减排0.42万吨以上。
(1)加强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和2#(2×300MW)、3#和4#(2×600MW)燃煤发电机组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对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综合脱硫效率均达到85%以上,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m3、200mg/m3以下。
(2)12月底前建成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2×300MW)机组烟气SCR脱硝工程,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3)加强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2×600MW)机组烟气S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4)加强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3×5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现有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硫效率由30%提高到75%以上。
(5)对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3×50MW)机组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m3、200mg/m3以下。
(6)10月底前完成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5台20t/h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脱硫、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0%、99%以上。
(7)所辖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日均处理水量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镇城底矿、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要分别保持0.40万吨以上,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给排水分公司提高到3万吨以上,COD、氨氮去除量分别新增100吨、10吨以上。
3.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按时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治理任务,并组织落实以下2项减排工程措施,新增二氧化硫减排0.28万吨以上。
(1)加强11#~14#(4×30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现有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对11#~14#(4×300MW)机组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12#、13#(2×300MW)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其余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m3、200mg/m3以下。
(2)对16#5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停产。
4.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按时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治理任务,并组织落实以下4项减排工程措施,年内新增二氧化硫减排0.13万吨以上、氮氧化物减排1.06万吨以上。
(1)加强7#~9#(3×200MW)和10#、11#(2×30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现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管理,10#、11#(2×300MW)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其余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mg/m3、200mg/m3以下。
(2)加强7#、8#(2×200MW)机组烟气SN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
(3)加强9#200MW机组低氮燃烧运行管理,脱硝效率达到25%以上。
(4)加强10#、11#(2×300MW)机组低氮燃烧和烟气S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5.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堰污水处理厂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4.76万吨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
6.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对1#、2#(2×12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现有烟气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m3、400mg/m3以下。
(三)市经信委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组织对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实施淘汰,按时对年度搬迁企业和设施实施关停,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四)市城乡管委
1.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COD、氨氮减排工作。组织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2013年COD、氨氮减排任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和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城镇生活COD、氨氮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1)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较2012年环保部核定值增加1.6万吨以上(杨家堡污水处理厂保持16.8万吨,北郊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分别由2.60万吨、12.87万吨提高到3万吨、14万吨以上),并实现相应COD、氨氮总量减排。
(2)年底前建成并进水投运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0万吨/日。
(3)加快晋源地区污水处理工程前期准备,力争2013年7月开工建设,确保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4万吨/日。
2.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市区清洁型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完成年度集中供热任务,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五)市农委
负责全市农业源COD、氨氮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新建一批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全市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量40%以上,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农业源COD、氨氮减排任务。
(六)市公安局
牵头做好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严禁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新注册和转入手续,按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严格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确保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七)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推进辖区内集中供热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强化农业污染减排,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新建一批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辖区内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量40%以上,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农业源COD、氨氮减排任务。
3.强化减排重点项目落实,杏花岭区政府组织完成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水泥熟料回转窑脱硝工程建设;晋源区政府重点监督造纸企业造纸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经济区管委会重点监督金世纪阳光水净化有限公司全年稳定运行,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1.92万吨以上。确保辖区内工业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等6项主要污染物2013年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审定的2012年环境统计结果范围以内。
(八)三县一市政府
1.强化减排重点项目落实,组织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按时完成年度减排工程建设,工业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等6项主要污染物2013年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审定的2012年环境统计结果范围以内。
(1)古交市政府重点监督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内完成一期SCR脱硝工程建设和一、二期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强化一期SNCR和二期SCR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年内新增氮氧化物减排4200吨以上。
(2)清徐县政府重点监督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稳定运行,6月底前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完善。
(3)阳曲县政府重点推进水泥熟料烟气脱硝工程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太原广厦水泥有限公司、太原北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脱硝工程建设,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脱硝试点工程稳定运行,全年新增氮氧化物减排300吨以上。
(4)娄烦县政府重点监督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完成3台20t/h和1台35t/h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脱硫、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0%、99%以上。
2.强化城镇生活COD和氨氮减排,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
(1)古交市政府重点监督辖区内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炉峪口矿、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镇城底矿、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年日均处理水量均保持在0.40万吨以上,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给排水分公司全年日均处理水量提高到3万吨以上,全年COD、氨氮去除量分别新增100吨、10吨以上。
(2)清徐县政府重点监督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1.04万吨。
(3)阳曲县政府重点监督阳曲县青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0.42万吨。
(4)娄烦县政府重点监督娄烦县污水处理厂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0.45万吨,出水全部回用于县城南、北山绿化和尖山铁矿工业生产。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力度,年内力争将处理水量提高到0.5万吨/日以上,并尽快达到满负荷运行。
3.强化农业污染减排,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新建一批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辖区内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量40%以上,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6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3年农业源COD、氨氮减排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各环节、各阶段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二)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月调度,按季检查,半年核查,全年盘点;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三)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由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按照限期治理项目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在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省政府2013年度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6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正式下达后,我市任务如需调整,另文下达。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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