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1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3:23:43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法制办关于《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市法制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前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不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进行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确定立法计划,提高立法项目制定的针对性、及时性。加强立法调研,积极推进民主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使之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原则,认真清理政府规章。组织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实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三、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率、备案率、合格率、及时率实现100%。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实施《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对执法领域涉及的公布保留和继续有效的行政强制规定、依据、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市受委托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理顺关系,完善委托手续。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五、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依法公正化解行政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太原市行政复议规定》,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太原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指导,重点培养,选塑典型,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挥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同时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审判监督。

六、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适时组织法律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咨询、论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法制机构当好本级、本部门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经济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下放审批事项,不断引深流程再造。继续清理规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巩固提升“两集中、两到位”及审批流程再造成果。积极推进服务方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开展跨部门联合办理,将审批流程再造向县级延伸,减少环节、简化程序、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八、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促进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搞好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适时组织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交流观摩会,发现、引导和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十、继续引深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认真落实《太原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十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法制讲座。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水平,增强法治观念。

十二、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引导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以及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法制环境。

十三、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每半年向市法制办报告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底市政府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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