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1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用地转征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3:10:15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用地转征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将建设用地转征、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初审、规划设计条件与选址技术服务、重要地段详规及规划设计方案4项审批事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闭环流程审批。现将具体审批流程时限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建设用地转征项目报批(单独选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国土窗口初审、审核、审批和局长签发(20天)→市政务办报市政府审批(0.5天)→市政府审批(5天)→市政务办转国土窗口(0.5天)→市国土局按照审批权限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

审批时限共26个工作日。

二、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初审(包括划拨、划拨补办出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国土窗口初审、审核、审批和局长签发(20天)→市政务办报市政府审批(0.5天)→市政府审批(5天)→市政务办转国土窗口(0.5天)→市国土局报国土部备案、公示、核发合同证照(14天)

审批时限共40个工作日。

三、规划设计条件与选址技术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登记受理、规划窗口初审、审核、组织会议审查(15天)→市政务办报市政府审批(0.5天)→市政府审批(5天)→市政务办转规划窗口(0.5天)→规划窗口审核出具规划条件等文本资料、首席代表核准后签发意见书出具证照图纸(2天)

办理时限共23个工作日。

四、重要地段详规及规划设计方案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登记受理、规划窗口初审、审核、组织会议审(15天)→市政务办报市政府审批(0.5天)→市政府审批(5天)→市政务办转规划窗口(0.5个工作日)→规划窗口审核出具规划条件等文本资料、首席代表核准后签发意见书出具证照图纸(2天)

办理时限共23个工作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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