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3〕1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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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组。由陈河才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常跃平、市公安局副局长白国宝、市消防支队政委王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红斌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除火患、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总体目标为:坚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春季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确保全市“五供”单位不发生火灾,社会面不发生引起网络恶意炒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火灾。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准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层层落实消防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组织对网格内的农村、社区、小单位、小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专项行动期间,40%的街道、乡镇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对党政机关、商场、宾馆、饭店、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五供”单位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其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发生火灾风险较大的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农村和社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疏散演练、消防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帮助引导社会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三)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早动员、早部署,提前制定各类预案,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加强执勤备战,组织全员参加“六熟悉”,切实掌握水源、道路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练,重点加强涉会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党政首脑机关、大型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实战演练,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生重大警情,及时上报。 “两会”结束后,三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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