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6〕47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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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6〕4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


“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


“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快我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提升城市公共供水服务保障能力,对我市1990年以前建成的1277个老旧困难住宅小区庭院供水老旧管网及设施实施改造;对1990年以后建成、庭院供水管网老化严重、存在水质安全隐患的部分小区老旧管网及设施实施改造;同步实施城市公共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力争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270.56公里供水管道、75台套二次加压供水设备、16.27万户居民自有设施改造任务,确保广大居民用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放在首位,加快对跑冒滴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困难小区庭院供水管网及设施实施改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共建共享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坚持齐抓共管。明确城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庭院管网和户表改造发动、宣传、收费和工程前期准备、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强化市级城市管理部门监管作用,突出对全市庭院管网和户表改造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发挥城市供水企业专业优势,严格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切实把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这一民生事项办好、办实。


(三)坚持分步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综合改造的总体思路,分期分批实施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其中:2016年完成400个小区、管道109.03公里、二次加压设备25台套和4.37万户“一户一表”改造;2017年完成477个小区、管道47.45公里、二次加压设备25台套和4.12万户“一户一表”改造;2018年完成400个小区、管道114.09公里、二次加压设备25台套和7.78万户“一户一表”改造。


(四)坚持多方筹资。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小区住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市、区两级政府及用户三方合理分配,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改造项目及年度改造计划


市城乡管委根据全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设施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全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规划;城区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制定年度区域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初步计划,每年2月底前上报;市城乡管委和市供水集团根据初步计划,现场勘察审核,每年3月底前确定各区年度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计划。


(二)改造方案制定及设计


各区政府组织改造项目所在社区或物业(产权单位)积极与市供水集团对接,提供小区供水管网竣工图等基础资料,并落实用户应承担的改造资金,每年4月底前完成;市供水集团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对改造项目所在社区或物业(产权单位)提出改造意见和技术要求,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每年5月底前完成。


(三)改造项目施工


市供水集团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通过招投标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同时由相关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每年6至11月份完成;各区政府及所在社区或物业(产权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四)项目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


市供水集团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各区政府及所在社区或物业(产权单位)参加;市供水集团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用水户实施到户管理服务。


四、资金保障


(一)资金计划及来源


改造费用共计3.07亿元。其中:老旧困难小区庭院供水管网1.36亿元,“一户一表”改造资金1.71亿元。


1.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改造资金。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确需改造的,应与产权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产权单位共同筹资解决。其中:市级财政分担40%,合计0.54亿元,平均每年出资0.18亿元;区级财政分担30%,合计0.41亿元,平均每年出资0.14亿元;产权人分担30%,合计0.41亿元,平均每年出资0.14亿元。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列入市、区政府本级年度预算。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按市、区两级政府补助比例分年拨付;由产权单位承担的改造资金,产权明晰的由产权单位负责筹集落实,无人管理或产权不明的老旧困难小区由所在城区街办负责筹集落实。


2.“一户一表”改造资金。由市供水集团和用户承担。市供水集团分担750元/户,合计1.22亿元,平均每年出资约0.41亿元,专款专用;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居民用户分担比例不得超过30%。经测算,用户承担300元/户,可筹措资金0.49亿元,平均每年筹资约0.163亿元,由项目实施单位向用户收取。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改造与“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同步进行,由市供水集团依照规范统一组织施工。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采取先施工、后拨付方式。即:市供水集团与各区拟定改造计划,报市城乡管委批准后,由市城乡管委下达计划,市供水集团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太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结算,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安排资金,支付实施单位。市供水集团与用户分担资金,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支付实施单位。


五、职责分工


市城乡管委:制定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改造工作的协调、检查、考核等;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供水集团:负责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设计和施工;按照城区政府改造计划,进行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筹集配套资金,组织竣工验收并实施移交供水管网及设施的后续维护和到户管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辖区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计划;做好宣传动员、用户组织、监督管理、参与竣工验收等工作;筹集区属改造资金和用户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各区政府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改造任务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实施范围、改造进度,层层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做好工作协调。市供水集团要与各区管理部门主动对接,协助制定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方案、计划,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和存在问题,确保改造工作衔接顺畅、推进有序、效果良好。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为全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改造统一咨询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用户咨询和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加强工作督导。市城乡管委、各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老旧庭院供水管网和户表改造工程顺利推进。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和进度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督导检查,严格竣工验收,严格考核问责。



附件:太原市老旧困难小区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


2016-2018年各城区计划

【附件】:办发47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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