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5〕3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8国道新晋祠路晋祠路等道路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5:01:16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8国道新晋祠路晋祠路等道路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





并政发〔2015〕31号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8国道、新晋祠路、晋祠路等道路实行货车限行。具体如下:


208国道(包括汾东南北路、平阳南路)。太长高速桥以北至南中环街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小牛线(包括真武路)。太长高速桥以北至正阳街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小店区政府周边。大运路、坞城南路(不含)以西,化章街(含大运路至汾东南路)以北,汾东南北路(含)以东,南环高速(不含)以南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新晋祠路。汾宾街口至南中环街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晋祠路。晋祠公园南侧三岔口至南中环街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汾宾街。新晋祠路口至晋祠路口全天禁止重中型货车、轻微型自卸货车通行。


 运送生活生产必须物资车辆需进入限行范围,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办理通行证,按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以上自2015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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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