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5〕15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渣土处置场建设使用全密闭环保渣土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5:02:58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渣土处置场建设使用全密闭环保渣土车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渣土场建设管理,控制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放、倾倒和处置作业中的扬尘污染,改变渣土场数量少,渣土处置难,整治作业不规范,影响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建设管理,市区渣土运输全部使用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渣土场建设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原则,增设一批标准高、功能全、容量大的渣土场,确保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有效处置,为市政建设、城中村改造及各类建设工程提供有效服务和保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渣土场选址、建设。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选址过程中环保、规划部门把关,避免地下水源、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受到环境污染。并加快渣土场手续办理。渣土场数量、容量、布局以能满足本区域内城中村改造、市政建设及各类建设项目处置渣土为标准。渣土场选址、办理时限、进度及管理,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各开发区、园区(民营区不包括阳曲县工业园区)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设置渣土场,城六区设立的渣土场本着就近处置原则,负责接收各开发区(园区)产生的渣土。


(二)各县(市、区)对渣土场建设所需经费和设备应予以保障。渣土场须配备洒水车(或降尘车),作业时采取喷水、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渣土场运营坚持“政府主导、民营企业参与”原则,运营管理模式可借鉴和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经验模式,建筑垃圾处置逐步实施资源化利用。并做好渣土场通道建设、村庄协调等相关工作,确保渣土场正常运行。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渣土场实行有效监管。渣土场须进行围挡、苫盖,确保不产生扬尘,不影响环境;推摊覆盖后要及时用绿网覆盖,不得裸露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渣土场出入口及渣土场路段、道路应进行硬化;对处置的渣土要分类堆放、及时回填,及时推摊覆盖,严禁长期裸露;对乱堆乱放、乱倾乱倒渣土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各县(市、区)范围内乡、村庄拆除、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渣土,由县(市、区)政府牵头,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有条件的大型村庄均应设置渣土场,负责接纳、处置本乡镇、村庄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渣土,并指派专人管理。改变农村乡镇、村庄无渣土场、垃圾围村的现状。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


(一)区域和阶段


自2015年6月25日起,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未全密闭渣土车严禁在中环范围内(包括中环路,南延伸至龙城大街;龙城大街东延伸至太榆路、火车南站地区;西延伸至晋祠路、晋阳湖改造片区)承运渣土。


自2016年5月25日起,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未全密闭渣土车严禁在环城高速公路范围(南延伸至小店区城市段、晋源区中心城区范围,西延伸至西铭地区,北延伸至柴村、上兰村)内承运渣土。


(二)部门职责


1.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负责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产生的渣土,工程发包时发包给符合规定标准的全密闭环保渣土车。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车。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将本区域内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产生的渣土,工程发包时发包给符合规定标准的全密闭环保渣土车。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车。


3.各类建设项目建设方:负责将本建设项目产生的渣土,在工程发包时发包给符合规定标准的全密闭环保渣土车。提倡优先发包给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车。


4.市市容环卫局:依据《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承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经营性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业单位进行审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及乱倾乱倒行为进行查处。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超速、逆行、禁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运行的无牌、无证车辆的查处。加快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车注册登记办理进度。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渣土场建设管理和更换新型全密闭环保渣土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抓好组织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要求把有关工作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加快渣土场选址建设,确保2015年5月底前投入使用,为城中村改造工程及各类建设项目提供保障。


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中村改造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本通知划定的区域和阶段,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全密闭渣土车。


(三)加强执法监督。交警、交通治超、城管、市容环卫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对无牌、无证、无资质、开放式运输、超限超载、超速、逆行、沿途遗撒、带泥上路、乱倾乱倒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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