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4〕1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提档升级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提档升级的意见
并政办发〔201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为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全面实现城乡清洁“两年大变样、三年创一流”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对标一流,开拓创新,对城乡清洁工程提档升级。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街道卫生、街容街貌、交通秩序、社区环境、施工工地、乡村清洁六项整治,实现全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干净、卫生、整洁、有序;老旧片区、背街小巷、乡容村貌清新亮丽,焕然一新目标。全市城乡环境主要指标大幅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区域城乡清洁工程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二)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措施。
(三)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创造现代宜居生活环境为导向,充分考虑群众生活需求,结合各区域现状、特点,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城乡清洁工程贴近百姓、服务百姓、造福百姓。
四、主要任务
(一)街道卫生整治
建立分工协调、运转有序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一事一表”要求,明确各区域、街巷整治、维护、运行标准和责任人。重点做好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重点街巷卫生保洁工作。
1.扩大机扫冲洗面积。对全市宽度在20 米以上、市政设施完好的街道,春、夏、秋三季每日至少冲洗一次、机扫二次;冬季每日干扫吸尘作业二次,在此基础上,气温高于-2℃时每日进行湿式机扫。对设施完好、路面平整的人行便道,每周至少机扫冲洗两次。做到车行道“面黑线白、路见本色”,人行道整洁卫生、无污渍。
2.加强清扫保洁管理。对迎泽大街、府东府西街、滨河东西路、柳巷、火车站等重点路段及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机场等重点区域实行 24 小时保洁,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实行16小时清扫保洁,小街巷和城乡结合部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
3.加强公共设施保洁。加强垃圾桶、果皮箱、信号灯、指示牌、宣传栏、电杆、电箱、座椅、交通护栏、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清洗保洁,确保整洁完好。
4.加强草坪树木维护。加强绿地草坪管理,及时清理广场、花池、绿地垃圾、杂物,确保干净整洁;清理绿地浮土,确保浇水后泥土不外溢;及时补植缺株行道树,清理树上钉挂物,确保无死树枯枝,无钉挂杂物;加强植物修剪,及时补植草坪植被,定时冲洗植物叶面,确保绿植不杂乱、绿篱不断档、黄土不裸露、枝叶无积尘。
(二)街容街貌整治
全面开展街容街貌综合整治,优化街面秩序,提升街容街貌档次。
1.整治占道经营。分层次、多区域实行错时执法,加大早晚高峰、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力度。取缔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占道经营、倚门出摊、流动摊点和书报亭(书报亭进社区、入楼院);规范小街巷夜市排档和各类摊点。
2.整治牌匾广告。规范、整修门头牌匾,做好维护保洁;拆除未经审批的楼顶广告和擎天柱广告,清理道路两侧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护栏上设立的灯箱、道旗等户外广告;清理沿街门店玻璃门窗、橱窗广告和台阶上的小广告。重点路段不再规划设置商业广告,现有广告到期后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审批楼顶广告和擎天柱广告。
3.加强路侧牙石管护。全面建立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到路,及时补修、维护路面和路侧牙石,确保清洁完整。加强破路工程管理,及时修复掘开的沟槽,清理弃土垃圾。
4.加强井盖管护。对全市各处井盖产权进行确认登记,落实管护责任。发现丢失破损井盖,产权单位立即设立警示牌,并在第一时间修复、补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整治线路电缆。对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弱电线路进行入地改造。暂时不能入地的线缆,明确管护产权单位、责任人,统一梳理打包、固定安装,做到整齐划一、规范有序。
(三)交通秩序整治
重点整治主要路口、学校、医院、酒店、市场、车站、商业繁华区域、高速出口、重点景区交通秩序。清理占道设施,增设停车场、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严禁在路口机动车道上散发广告、售物、乞讨。快速处置事故车辆,缓解交通压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规范有序。规范道路指示牌,做好维护保洁工作,做到标示内容简单明了,牌面整洁卫生,方便百姓出行。
(四)社区环境整治
开展老旧片区整治和星级单元创建,完善设施、美化环境,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老旧片区整治。对建成区范围内近期暂不拆除改造的老旧片区进行整治,全面拆除私搭乱建构筑物,平整街巷道路,完善市政设施,修整建筑立面,美化社区环境,实现物业管理。
2.星级单元创建。以社区、村庄为单元,对单元内的街巷、单位、楼院、市场、河道、工地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到主次干道平整完好、建筑立面整洁靓丽、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日常管理基本到位。
(五)施工工地整治
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和渣土运输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净化工地环境,制止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1.加强工地管理。加强道路建设、建筑施工、绿化施工、房屋拆迁等工地管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硬化出口道路,设置车辆轮胎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带土上路;规范施工围挡,整齐堆放物料,绿网覆盖土方,日清弃土垃圾,加大文明工地建设,确保文明施工、环境整洁。各县(市、区)要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文明工地管理责任书。对工地管理不规范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工,予以处罚。
2.强化渣土管理。增设一批渣土场,严格渣土准运,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地点消纳垃圾。完善渣土结算机制,建设单位要按环卫部门认定的、倾到至渣土场的处置量进行结算。实施多部门联动联管,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渣土运输车辆执法监管,严禁“黑车”运输、密闭不严、带泥上路、随意倾倒、超载超速等行为。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擅自处置、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市场;对县(市、区)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彻底消除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现象。
(六)乡村清洁整治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乡村清洁工程的要求,全市所有村庄、乡村公路、国道省道、郊区河道全部配备保洁人员,实行“一日两扫、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处置。修整残墙断壁,拆除私搭乱建,平整硬化街道,粉刷建筑立面,美化村容村貌,创建达标示范村。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提升公共服务、创优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举措,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横到边、纵到底,抓出实效。
(二)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一事一表”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面实施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包街办(乡镇),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包街道、社区(村)。层层包区督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城乡清洁工程投入力度。加快环卫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按照“每街(乡、镇)一站和6000居民以上大型小区一站”目标,将垃圾中转站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小区开发、道路建设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
(四)加强监督,促进落实。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大监察部门监管力度,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监督,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五)强化考核,提高效能。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制度。市清洁办强化对县(市、区)、部门及县(市、区)所属机关单位、乡镇、街办城乡清洁工程的考核,每月通报全市城乡清洁工程进展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进一步强化工作导向,提高工作效能。
附件: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提档升级目标责任分工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5日
【附件】:14市清洁工程提档升级任务表02-17-14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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