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8〕2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6:28:44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





济政办发〔201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根据上级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在全市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聚焦问题。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攻难点、治痛点、疏堵点,主动作为,热情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通过释放数据资源红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对标先进,走在前列。对标深圳、杭州等城市最优营商环境标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文件精神,抓住机遇,先行先试,敢于突破,增强政策的前沿性、引领性,勇当走在前列的排头兵。

3.线上线下,便捷高效。梳理制约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线上线下问题,减材料、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能减尽减。大力实施数据整合、流程再造,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上购物”一样方便。

4.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坚持激活力、添动力、促便利,围绕“优化企业开办”等重点任务,治庸治懒治顽,不断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不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促进政府服务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市场领跑城市,让企业活跃城市。

(二)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到2018年年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初见成效。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比列不低于70%,50%以上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的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或“秒批”。

二、十大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推行在线公章备案新模式,梳理再造银行开户、涉税事项、企业社会保险业务流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到2018年8月底,全面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

(二)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规定,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进一步精简申请资料,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加强信息整合共享,婚内析产、个人姓名变更、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复杂业务10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税务局)

(三)简化水气暖报装。以服务客户需求为导向,对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打造一流的行业营商环境。将园区接水报装业务办理全流程时间缩短至60个工作日以内,单位新装正式用水业务办理压缩在17个工作日内(全过程手续办理10个工作日,施工工期7个工作日);将天然气集中报建客户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完成建设施工手续办理后,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各县区距离中压管道1000米范围内的客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000米以外范围的客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供热企业自正式受理用热报装申请后,开展勘查现场、工程设计等环节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四)简化获得电力。统一审批环节、统一申报材料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和打通信息孤岛,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并联审批、同步操作,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用户自身实施的受电工程工期不计入),10千伏用户平均总时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低压用户平均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创新服务模式,增加供电可靠性,提升用户满意度。(牵头单位:国网济南供电公司)

(五)推进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统一身份认证,形成全市政务服务总门户、总平台、总枢纽。发挥平台在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协同应用方面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流程优化再造,支撑推动十大攻坚任务链条式运行,并不断向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大的其他事项扩展铺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到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的完善提升工作。制定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共享数据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隐私信息保护,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清理各种证明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应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编制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继续实施。到2018年8月底,完成证明清理和备案工作。(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依法依规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交由一个部门行使,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实现审批与管理相互促进。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合理划转人员,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与创新监管方式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和规范实施。(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八)深化中介服务改革。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运行信用评价综合监管方式,有效规范约束中介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人流、物流、信息流汇集优势,以“非禁即入”为市场准入原则,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拓宽市场准入大门,大力培育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群体。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支持,加快推进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试点,创新中介服务方式,实现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网上双向选择、双向服务的“淘宝式”服务,使中介服务成为提高审批效率的“助推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九)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国家降电价和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到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市级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电子化改革,在各县区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对各类乱收费行为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优化纳税服务,科学设置发票票种核定业务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申请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版以下),实现发票初次核定业务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式,不断扩大网上办税平台办理事项,服务好线下办理事项。申报缴税、发票领用最多只跑一次,每次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发票认证时间均控制在1小时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十)便捷获得信贷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降,按政策对小微企业予以支持。逐步减少对抵押担保和外部评估的依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中间环节产生的各类其他费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智能化审批流程、差异化贷后管理等新型服务机制,满足企业特色化融资服务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涉企信贷产品与服务,针对不同企业的融资特征及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差异化融资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办、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的必由之路,是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奋力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先试的重要机遇,狠抓各项攻坚举措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一个攻坚、一套方案、一位市领导负责、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专班”的落实推进机制,成立推进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专项工作组,统筹做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协调、任务部署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是落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切实让社会各界充分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力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将部门监管事项全部接入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信息在平台互联和处置。强化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加强诚信监管、智能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

(四)实行联合奖惩。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体系,鼓励县区、部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推出符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的“红黑名单”,对“红名单”主体探索实施联合激励,对“黑名单”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积极探索实施联合奖惩的路径和方式,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努力打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联合奖惩大格局。

(五)严格督查考核。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情况纳入深化“一次办成”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并根据时间节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考核。要强化结果运用,认真落实“为担当者担当”的保障机制和“让实干者实惠”的激励机制,通过完善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推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六)广泛宣传引导。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及各类新媒体进行高频次、高密度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切实凝聚各方改革共识。要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入媒体和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政府提效、服务提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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