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8〕2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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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





济政办发〔2018〕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以农村公路设施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重点,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交通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区县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主体责任,稳定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及日常性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大、中型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健全农村客运和物流体系,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0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209公里,实施大修、中修工程2437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2年,进一步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深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体制机制顺畅、结构科学合理、组织集约高效、能力总体适应、技术先进适用、安全保障有力、生态环境友好的农村公路交通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完善路网规划。区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规划,并与新旧动能转换、村镇整体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交通、产业布局、全域旅游、精准扶贫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确保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逐年上升。到2020年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的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2.加快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速度、网络规模和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农村公路“升级版”,创树泉城特色的“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优先满足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对农村公路的新改建需求,新改建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严格落实安保工程、客运亭(牌)、货运物流以及必要限高限宽、限载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鼓励在路侧预留服务旅游观光平台,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在全面完成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专项行动的同时,自2018年起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到2020年年底,提升改造“窄路基路面”、未铺装和简易铺装路段,消除路网中“断头路”、“瓶颈路”,实现“危窄桥”动态平衡处治,积极推进自然村通公路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群众交通出行条件。

3.实施交通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要与精准扶贫、“第一书记”扶贫、黄河滩区迁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贫困区域资金扶持力度,加快黄河滩区迁建临时撤离道路建设,充分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到2020年年底,所有贫困村实现有等级公路与邻近路网衔接、有1-2条穿村公路、有客车通达的目标。

4.打造精品示范。区县政府要依据区域地理区位、社会经济、产业布局、资源优势等特点,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之中,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全面打造“一县一特色、一路一风景、一村一幅画”的系列旅游路、景观路、生态路、产业路、文化路。到2020年年底,每个区县的县道、乡道、村道至少各打造1条以上精品示范美丽公路。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落实管理责任。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2018年12月底前要制定相关部门、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在确保县道管养到位的同时,将工作重点向镇道、村道倾斜,并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区域农村路网管理服务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保障,创新监督指导方式,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大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确保辖区内农村路网保持优良服务水平。

2.健全管理机制。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协调机制,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履职尽责。要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和政府、村委会职能作用,按照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规范管理机构设置,配齐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比例,探索建立全民参与、全员监管模式,有力保障农村公路监管体系高效运转。

3.强化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法治体系和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完善乡规民约条款,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要组织城乡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旅游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坏、非法占用、非法利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强化涉路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合力。

4.整治路域环境。区县政府要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安排,提前预留绿化空间,扎实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深入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非公路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绿化全覆盖,打造标准、规范、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同时,积极开展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实现“退路进场、退路进厅”,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做好养护规划。区县政府要按照节约高效、实事求是、保障水平的原则,遵循“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组织城乡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科学编制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并做好农村路网年度养护计划,准确测算确保路网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的必要投入。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力度,强化养护质量控制,探索建立完善的养护效果评价机制,保障路况整体服务水平。市城乡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养护规划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2.完善养护机制。区县政府要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确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场化进程,不断健全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开展定期养护;小修工程、维修保养、日常养护等项目要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积极推广政府主导、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等养护模式,确保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养护维修及时到位;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减少政府灾毁经费支出。

3.提升养护水平。区县政府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强化养护责任单位及人员交流培训,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年均养护大、中修里程占辖区内农村公路总里程的比例达到7%以上,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

4.推广养护创新。区县政府要牢固树立农村公路绿色养护、生态发展理念,加强与科研院所技术合作,不断创新养护方法,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稳妥推进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小型通用养护机械研发等工作,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研究,及时将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养护技术总结上升为地方行业标准,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标准化技术体系,大力提升养护管理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提升客运水平。区县政府要科学制定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结合每条线路实际确定运营方式、车型、票价,逐步提升覆盖广度、通达深度,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镇为结点、覆盖行政村、延伸自然村、连接乡村旅游点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公交化比例、设施供给能力、运力结构水平,实现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对前期完成改造工作的,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运营服务,制定运营服务计划、成本规制办法、考核奖励办法等,确保农村客运线路开得通、跑得住、留得下。引导实行公司化经营,鼓励大中型专业企业整合农村客运市场,逐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对冷僻线路可采取灵活发班、电话或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大力提高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利用“互联网+”大力推进智慧运营水平,建立城乡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监控系统、手机APP网上查询系统、预约叫车平台系统,车辆要安装4G视频监控终端,区县财政要按规定予以支持。

2.建设物流网络。区县政府要充分利用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按照“县级中转、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统筹做好节点布局规划,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鼓励经营主体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模式,强化与商贸流通、供销合作、电商快递等市场主体深入合作,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农村电商向纵深发展,促进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协同创新,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

3.保障运营安全。区县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农村客运、交通物流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审核有关要求,组织城乡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联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严格审核程序、审核条件,共同检查评价运输线路的路况、车况以及运营安全标准的适应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公路运输安全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由市重点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推进,下设“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投入“三落实”,严格奖惩机制,切实做到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各级要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要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共同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按照省政府要求,构建以省级奖补为引导、市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机制。各级政府资金原则上按照省、市、区县3∶3∶4的比例分担。市级以上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投入,充分发挥市级以上奖励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考核好的区县给予奖励。区县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部分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同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切实加大农村公路投入。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市有关部门要利用定期督导巡查、不定期明查暗访、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抓好政策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将宣传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局,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利用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宣传工作,扩大知情权、监督权,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增强基层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爱路意识,并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各方面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济南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2.济南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解一览表.doc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南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四好农村路”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根据全省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209公里,健全配套服务设施,整治路域周边环境,提升路网整体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日常性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养护大、中修工程2437公里,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大中型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指导职责,稳定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建管养运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等活动,织就一张网、实施一体化,打造泉城特色的“新农村幸福路”,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交通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路网提档升级工程。

1.实施“窄路基路面”提升工程,新建改造通村公路962公里,保证每个行政村一般有路面4米以上公路通达,全市的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以及50%以上行政村拥有一条路面6米以上公路通达。

2.实施县乡公路等级提升工程,新建改造县乡公路225公里。

3.按时完成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任务。在2018年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1-2条穿村公路的基础上,持续加大行政村内穿村公路建设力度。

4.实施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不断完善既有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运输等配套设施,巩固完善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成果,继续推进村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确保安全防护、运输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

5.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保证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段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6.提升新建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新建公路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的,厚度不低于5厘米,面层下部连接须为碎石类刚性基层;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厚度不低于20厘米,面层下部连接须设置基层。

(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在持续加强“第一书记”扶贫、黄河滩区迁建等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持续加大通达深度、路网密度,新建改造村级公路22公里,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路肩,因特殊原因路面宽度达不到6米的应设置错车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实现有1条等级路通达,为农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交通条件。

(三)路面状况改善工程。

1.根据区域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区县政府按照每年实施养护工程里程比例达到7%的要求,安排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工程,改造提升路网整体路况服务水平,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瓶颈路”、未铺装和简易铺装路面,保证农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且保持逐年上升趋势。

2.根据全市农村公路桥涵使用状况,对危桥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47座危桥,完善危桥动态排查整治机制,推动路网中危桥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行。

3.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力度,不断完善安保设施,逐步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年日常养护资金投入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四)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不断优化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积极稳妥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利用“互联网+”大力推进智慧运营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公交化比例、设施供给能力和运力结构水平。保证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并设有1个候车站点,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统筹利用城乡交通运输、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资源,加快推进县级物流中心、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促进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化。

(五)开展示范县创建。支持鼓励各区县积极创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行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计划

(一)2018年8月—12月,制定全市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四大工程”调查摸底工作,构建实施项目信息数据库。区县政府编制专项行动年度实施计划,尽快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工程验收等工作;完成交通精准扶贫和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建设任务,推进“四大工程”完成20%的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农村公路路网整体水平。

(二)2019年1月—2020年10月,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四大工程”所有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网整体水平。其中,2019年推进“四大工程”完成50%的建设任务,2020年推进“四大工程”完成30%的建设任务。

(三)2020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市级核查验收工作。

四、资金筹措

根据“三年集中攻坚”任务目标及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全市“四好农村路”计划总投资25亿元,其中省市财政安排约15亿元,采取“奖补结合”方式,加快构建以省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市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统筹配置政策资源,确保“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实施“四好农村路”省市奖励政策。省、市财政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区县给予奖励,其中:路网提档升级工程,平均按照40万元/公里奖励(水泥砼路面35万元/公里,沥青砼路面45万元/公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平均按照40万元/公里奖励;县乡公路等级提升工程,平均按照30万元/公里奖励;路网大中修养护工程按照18万元/公里奖励;日常养护工程一般按照县道14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给予奖励;客运站点建设工程按照10000元/个奖励;对创建为省级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按照2000万元/县给予奖励。

(二)实施“四好农村路”省市补助政策。省财政对第三批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按照12万元/村进行补助,市财政按每区县1500万元进行补助;将“四好农村路”重点项目纳入中央车购税项目库,重点推动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建设,对纳入中央车购税项目库的危桥改造项目,市财政按照中央车购税补助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适度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贫困村道路建设工程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第三方质量检测、路况检测、考核评估、农村公路信息系统维护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

(三)建立县级财政投入机制。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公路投入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加大政府资金整合力度。区县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部分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同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切实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

(五)积极创新市场化运营模式。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区县政府要建立专项行动组织推进机制,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和人员,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实施。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级要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妥善做好资金资源统筹调配。建立专项行动动态调整机制,在总体任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实际发展需求和能力,科学调整具体实施项目。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奖惩措施。将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区县政府要尽快组织编制区域内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资金筹措落实到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定期检查、督导考核、明查暗访及第三方评估力度,根据各区县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奖惩并举、多干多得的原则分配奖补资金,充分调动区县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将对相关工作适时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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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