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7〕3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6:40:27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7号),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态资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常务副市长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参与市政府有关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四)牵头或参与市政府重大政策、文件的拟订,负责市政府重要信息发布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务活动新闻报道的审核把关。

(五)参与市政府重要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六)牵头全市政府系统调研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信访、应急管理和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综合处。

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务活动讲话文稿;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政务活动;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政务活动新闻报道的审核把关及政务信息报送;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交付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三)经济建设研究处。

负责全市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调节、投资消费、发改(含粮食、物价)、经济和信息化、服务业、科技创新、城乡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民营经济、财税、金融、商务、旅游、统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定期进行经济形势分析;牵头编发《供参阅》、《调研专报》,负责全室信息化建设及网站、资料室管理,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态;牵头决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起草或审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和市政府有关文件。

(四)城建规划研究处。

起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讲话及有关文稿。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和执法、城乡建设(含公用事业、园林管理)、绿化、环保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五)社会事业研究处。

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疾人事业及外事侨务、政府法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起草或审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和市政府有关文件。

(六)农业农村研究处。

负责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县域经济、农民收入、农业(含畜牧兽医)、林业绿化、城乡水务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起草或审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和市政府有关文件。

三、人员编制

市政府研究室核定行政编制3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处长(主任)6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暂保留工勤编制4名,今后随自然减员逐一收回。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6266.html

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