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7〕2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2017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和服务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坚强保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453”工作有看头
(一)推进“四个中心”建设信息公开。围绕区域性经济中心建设,重点公开与实体经济、有效投资、消费支撑和品牌建设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公开重点项目推进、落地和建设信息。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权威发布和新媒体主动推送力度,着力宣传重点片区建设和重点机构引进信息,推动产融结合,营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围绕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重点公开京东物流等30个重点项目建设信息,以吸引更多知名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围绕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重点公开人才入境、落户、安居等政策。(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及宣传。推进棚改旧改信息公开,完善棚改旧改、房屋征收政策,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信息公开,分期公开全市拆违拆临行动任务台账,确保按节点完成相关工作,推动拆违拆临地块后续利用,做到即拆、即清、即绿。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信息公开,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德耀中华”道德模范、“迎接十九大、共创文明城”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专栏,确保创城宣传任务落实到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做好治霾、治堵、脱贫工作中重要政策、措施等信息公开。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限产企业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市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按月发布全市水、气环境质量状况。做好交通治堵十大措施信息公开,借力各类媒体资源,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强化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深化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做好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镇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口名单以及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在本级人代会结束6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财政、金融政策和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全市相关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参加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解读素材等形式及时宣传解读。围绕出台促进就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落实情况等。围绕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等信贷政策,通过政策通报会、银企对接会等方式,加大对货币和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准确地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市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财政形势。(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统计信息公开。组织召开月、季、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审计信息公开。积极完善以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的公开力度,促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等形式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有关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及各县区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确保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并进一步扩大传播范围。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市级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市级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投资信息,公开市级重点项目申报标准、程序等。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并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批项目名称、申请人、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等,定期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等。加快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交易、监管系统,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国家、省平台以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交互共享。按照全省统一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完善电子系统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专家抽取考核、信用管理等制度规则。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严格实施目录管理。完成市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加快现有专家库整合,做好与省专家库对接共享工作。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发布,并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公开,并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通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市、县区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以及市、县区、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依法规范履职。(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分别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市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市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及时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有效发挥小微企业数据库作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信用济南”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纳入国家有关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失信“黑名单”信息。(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只跑一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年内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联通。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参照上市公司标准,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定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信息。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信息,按月公开市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推进新成立企业信息公开以及市管企业所属二级企业先行在企业内部实现信息公开。按年度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和年度薪酬情况,以及督促市属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公开“僵尸”企业处置情况。继续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市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夏秋粮收购旺季每5日发布市内粮食收购进度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各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财政部门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各级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推进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的政策措施。对推进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公开。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及不达标等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强化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标准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安全、环保、能耗限额等领域的标准要求,倒逼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炼油、轮胎、化工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同步在“信用济南”网站共享发布。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加快构建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实施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程,开展“质量月”活动并发布相关信息。推进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经省质监部门确认的我市企业标准“领跑者”相关信息及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情况。推进质量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能力。(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为民办实事”信息公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服务。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扎实做好为民16件实事,让群众不断感受到发展有新变化、生活有新奔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县区政府网站应设立“为民办实事”公开专栏,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公开办实事进展、成果等,并按季度公开工作落实情况。(16件为民办实事责任部门分别落实)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解读省、市社会救助政策,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我市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许可信息。公布我市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市环保局牵头落实)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市环保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市城乡水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公开,加大市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加强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及时公布工作进度,重点公开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类项目等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各县区政府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条件、程序等信息,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落实)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完善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进一步做好药品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许可事项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信息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市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反非法证券期货的信息公开及风险提示,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能力。(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等房地产政策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市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市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改厕和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电梯加装等政策解读,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发布进展情况。(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及时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及土地成交价格监测数据。进一步完善市级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七、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对外公布分工情况,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协调处理相关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各级要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等参加的政务公开协调推进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各级各部门年内要按规定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认定问题,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要将“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健全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解读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和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威信息发布时效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障不力的实施关停并转,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发挥好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登尽登,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各级要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在本级政府网站等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五)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要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不断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并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六)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积极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确保到2018年实现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本工作要点和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工作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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