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6〕2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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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6日

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现就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详见附件)时,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

(一)停课安排。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发布了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应于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晓有关情况等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应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方案,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建立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机制。

3.驻济高校等参照本实施意见自行制定具体应对方案,明确应对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误工处理。

1.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后,除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2.为保障职工安全,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意见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方案,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和相关规定,并告知职工。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照本单位具体应对方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应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3.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因此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4.在工作时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不适合在该气象条件下实施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课安排和误工处理

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后,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用人单位应提前制定具体应对方案,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的,应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因此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市气象部门负责发布和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二)本市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移动电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通信运营商等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落实信息播发工作,及时、有效发出预警及相关信息。12345市民服务热线负责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政策解读等相关咨询工作,并分析上报相关数据信息。12121天气预报电话自动答讯系统应及时更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等相关信息。

(三)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加强交通运力调度和交通安全保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负责按照本实施意见对学校、用人单位保障学生和职工安全工作加强指导。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四)社会公众应注意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预警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如遇极端天气,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注意防范安全风险,避免冒险赶路等行为。学生家长应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监护责任。

(五)暴雨、暴雪蓝色预警响应措施,以及雷电、冰雹、沙尘暴、大雾、高温、低温等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措施,按照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暴雨、暴雪、道路结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至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含本数,下同)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至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运输或者农牧业造成影响。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运输或者农牧业造成影响。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运输或者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运输或者农牧业造成较大影响。

三、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至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道路结冰。

(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三)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运输造成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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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