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6〕1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务服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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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务服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打造优质、便捷、高效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府办公厅紧密围绕办文、办会、办事职能,遵循继承、完善、创新的原则,对原有政务工作规则进行了优化、简化、再造,形成了规范、清晰、实用的政务服务规程。为做好该规程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政务服务规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综合办事机构、全市政务运转的枢纽,其服务效能直接关系全市发展大局、关系政府执行力、关系党和政府形象。打造并实施聚集正能量、提供加速度的政务服务规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需要,是加快推进重点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市上下提速提效,有利于促进各方形成合力,有利于促进政府办公系统履职到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审视把握实施政务服务规程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积极主动提速提效,确保规程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政务服务规程改革内容

(一)规范公文处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办公厅秘书二处一口受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正式报送的公文,规范收文办理各项环节,杜绝公文越级报领导签批。同时,强化政务处室转办、催办、督办领导批件职能,减少环节,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二)改革会签机制。将公文会签由主办部门负责,改革为由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副秘书长(厅副主任)组织协调会签,明确时限要求,相关政务处室具体负责落实。特别规定会上无异议、内容未突破的会议纪要不再组织会签。

(三)缩短发文时限。需以市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主办部门要将代拟文稿先送相关政务处室进行初审把关,会同政务处室共同研究提高代拟文稿质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会签机制改革,将公文审修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公文制发效率。

(四)加强政务督查。健全完善大督查机制,再造由市政府督查室实施的综合督查和政务处室实施的日常督查流程,明确政务处室承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专题会议确定事项专项督查。主动加强与市委督查室交流沟通,确保市委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尽快落实。

(五)强化协调交流。强化程序意识和组织观念,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向市委报送会议议题及材料,会后报送会议纪要;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济检查调研,要提前按程序报告市委;外事活动按程序呈报市政府领导阅批,重要来宾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重要专题会议,视情报告市委。

(六)强化监督考核。实行台账登记制,清晰记载文件流转、事项交接关键节点的交接人、交接时间并立档留存,便于分清责任;实行时效问责制,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责;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总评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政务规程相关工作要求

政务服务规程的贯彻落实不仅需要办公厅各单位、处室的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更需要全市政府办公系统的共同参与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规程的推动落实,在公文运转、会议组织、活动安排、事项督办等方面,参照办公厅政务服务规程相关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梳理,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全面、高效、精准地对接好政务服务规程。特别要加快文件运转,严格按照要求程序、渠道和时限报送文件、反馈意见、落实批示;要着力提高文稿质量,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头研究起草文稿,办公室要进行统一把关,确保文稿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文字质量;要提高文件会签效率,原则上应在接到会签文件2-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规定期限内没有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落实重大会议活动的前期准备情况和后期成果报送,遵守会议活动纪律,努力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效果;要强化政务督办,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各项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督办时限、督办要求完成督办事项报告。

全市政府办公系统要根据通知要求,更加主动、更加到位、更加精细、更加规范地做好各项政务服务工作,迅速形成政务服务提质提效的工作合力,促进政府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更好更快地服务“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各项工作任务。

附: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规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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