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6〕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等单位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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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等单位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济南海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9日

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发改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执法局 市国资委 市法制办 市金融办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济南海关 市法院 市检察院

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山东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引领,以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线,突出服务创新主体方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区域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激励和保护创新的环境全面改善,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位居省会城市前列。其中,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4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0.2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达到14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500件;年度著作权登记达到1.2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合同金额达到1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工程。搭建市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畅通知识产权运营便捷渠道。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重点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收储、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运营服务。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着力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工程。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拍卖、保险、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创新形式,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模式,完善相关信用担保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梯次培育工程。完善具有济南特色的企业知识产权“试点-贯标-优势-示范”梯次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专利布局合理、竞争力较强的标杆企业。大力推动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集聚,引导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走出去”。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微企业集群,鼓励在济南创新谷、济南药谷、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等建设知识产权托管中心,支持企业参加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提高整体竞争实力。(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林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将其创新资源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结合,并鼓励其与我市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工作,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健全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有关政策,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努力在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方面取得突破,以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聚焦国家战略和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导向,强化专利对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引领支撑,推动重点产业的专利协同运用,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利用我市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建设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基地,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能源与环保五大主导产业领域开展专利预警分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知识产权区域性竞争优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工程。大力培育自主商标品牌,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互联网+、3D打印、数字制造等新兴产业实施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引导出口或对外投资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提高品牌国际化程度。支持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转让、许可使用、投资入股和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化。指导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抱团打品牌、闯市场,扶持龙头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市工商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版权兴业和软件正版化工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创意企业、版权协会、版权示范基地(园区)的作用,加强版权登记、版权交易和版权保护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版权产业优势区域,促进产业形成、产品集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政府机关正版化工作成果,深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知识产权兴农工程。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促进农业现代化。建立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搭建品种交流和转让示范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新品种研发力度,到2020年实现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达到省级审定标准新品种10个以上;加强“三品一标”认定管理,坚持企业自主原则,新认定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100个;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在农业产业化中的推动作用,促进农业专利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名牌农产品认定工程,着力打造我市特色农业品牌。(市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创新发展环境。

1.加强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与经济、科技政策的融合度。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试点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诚信评级工作,将假冒专利、商标和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法制办,济南海关,市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构建市、县(市)区两级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跨地区、跨部门协作执法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护航”、“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会、电子商务、海外代购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构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条件支撑,壮大执法队伍,改善执法装备等基础条件,提高执法效能。(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公安局、商务局、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关注我市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对技术、产品、商业模式创新加大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制止科技开发和技术转让中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推进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的有序、规范运行。完善具有知识产权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审判信息、庭审信息、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落实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中国(济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引导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完善重点展会、博览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举报投诉机制。优化企业维权程序,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营商环境。(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公安局、商务局、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省会辐射作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中心。

1.强化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作用。充分利用省会资源,与周边城市建立强化优势、资源共享的深入合作机制,推进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纵深、协同发展。紧密结合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经济、科技发展方向,在知识产权运营、转化交易、执法、信息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进区域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引进和发展一批专利代理、专利预警、分析评议、贯标、质押融资、资产评估、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每个领域着力培育1家知识产权标杆品牌服务机构,引导服务业务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济南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资源支撑和辐射作用,以全领域专利信息数据和在线分析系统为基础,对区域内重点专题数据库、知识产权文献信息等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合和深加工,推进专利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促进基础信息资源和基本检索工具免费向社会开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打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在产业发展、研发创新、技术引进、贸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应用,指导重点行业、园区建设专利专题数据库,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区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国家专利技术(济南)展示交易中心、版权示范基地(园区)等为载体,建设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联合政府有关部门、投融资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力量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运用知识产权在我市创新创业,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让和实施转化。(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金融办、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培养,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基地和培训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和相关专业人才在职培训。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我市“泉城双创”人才计划相结合,建立一支高素质、多层次、专业化、能力强的服务人才队伍。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推荐专利密集型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的经验交流和继续教育。(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树立精品宣传意识,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法规和政策,客观报道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时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鼓励开展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观念,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普及力度,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影响力。(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发挥我市连接“长三角”、京津冀、中原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等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开放、融合、聚焦”三大战略。强化与各城市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开展人员往来、业务培训、保护协作等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改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设职责清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联动,形成推进合力,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强化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充实工作队伍,提升综合能力。

(二)完善政策导向。各级各部门在出台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时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保护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政府项目资金向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要广开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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