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4〕2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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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4〕19号)精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1.划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职责。

2.划入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协调职责。

3.加强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

4.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场体系建设。5.加强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职责,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好与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建设衔接协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三)承担市政府部门(含单位,下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工作,监督进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协调衔接市政务服务中心与进驻部门以及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做好进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四)负责建立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牵头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指导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五)负责拟订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转办情况的协调、督办和考核。

(六)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七)负责受理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和相关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八)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九)监督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保障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业务指导处拟订全市政务服务、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任务;编制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目录、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和维护;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监督考核处

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实时监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考核窗口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未明确法定行政监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活动监管,以及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协调、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2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长4名、副处长4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职责分工。

1.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交易过程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协调督促各类应进场交易事项进场交易;整合交易流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强化交易全过程监控;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制定统一的管理服务规范,对进场各交易环节进行服务质量考评,督促各项专业交易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提升;汇总、调度、通报交易工作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和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市政府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有关交易规则、运行程序、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管,办理交易有关事宜;依法受理交易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查处和纠正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3.市监察机关采取电子监察等手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及时查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二)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等政务服务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附件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4〕19号)精神,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挂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为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场所、设施和相应技术支持。

(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的组织协调,以及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和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为建设工程交易、土地矿产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及相关服务。

(五)负责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及维护,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相关信息。

(六)负责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日常管理,承担服务过程中相关声像资料采集、整理工作,妥善保存管理档案资料,为实施行业监管和行政监督提供平台和相关保障服务;负责政务服务相关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

(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和保证金统一收取、退付等具体工作。

(八)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运行管理。

(九)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挂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设7个部室。

(一)综合部

负责中心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收费和保证金统一收取、退付;负责政务服务礼仪、服务规范日常培训工作;对外提供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

(二)行政审批服务部

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的组织协调,以及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

(三)政府采购部

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非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组织有关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负责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管理工作。

(四)建设工程交易服务部

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及相关服务,负责相关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有关业务数据统计、汇总、报送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记录并报送进场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主体违规违纪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案件。

(五)土地矿产交易部

负责土地和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过程中数字证书管理与维护,以及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工程招标事项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核;为国家、省、市规定的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以外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其他委托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及相关服务。

(六)热线运行服务部

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受理、转办、催办等工作,做好省长信箱、市长信箱以及新闻媒体意见等办理工作。

(七)信息技术部

负责市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信息化系统建设、技术支持和日常运行维护等,以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结果、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相关信息统一发布和服务过程中有关声像资料采集、整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政务服务中心(挂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正局级)、副主任3名(副局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部主任7名(正处级)、副主任11名(副处级)。

四、其他事项

(一)土地和矿产交易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土地和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过程中的数字证书管理与维护工作,以及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工程招标事项中投标人资格审核和中标通知书发布。其他与土地矿产交易相关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业务机构负责。

(二)撤销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业单位建制,其人员整建制划入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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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