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2〕3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以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按照此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61号)精神,确保2012年国庆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国庆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
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国家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贯彻实施。
今年国庆节作为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日,面临中秋国庆节假日叠加、旅游探亲出行交织、小型客车流量骤增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事故易发多发的隐患大大增加,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服务区等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为全面实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明确工作原则、实施范围及操作模式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履职尽责、联勤联动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有序畅通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稳定的原则。
(二)免费时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今年中秋节当日视同国庆节连休。据此,全市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自2012年9月30日0:00时起至10月7日24:00时止,对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三)免费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四)免费操作模式。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对所有车辆包括实施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按正常程序发放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出口车道收回通行卡或读写鲁通卡并对小型客车免费放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ETC车道正常使用,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
三、全面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各项工作
(一)科学规划利用通行车道。要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通行需求。交通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尽可能设置免费专用通道,避免车辆在站前混行拥堵。对于车流量较大、但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公路收费站,采取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交通管理与疏导。要重点抓好济南绕城和京台、京沪、济青等高速公路(济南段)及跨黄河收费桥梁、309国道等各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要加强收费站现场以及相关道路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对于进入收费广场的车辆,要提前进行交通疏导和分道行驶,有效化解收费站前的交通拥堵。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违规占用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等不良和违规驾驶行为。
(三)加强交通诱导服务。要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及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
(四)合理安排公路养护作业。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处理公路病害,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可能保障养护施工在节前完成。国庆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暂停所有影响公路正常通行能力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养护施工的,必须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交通疏导和便道设置等工作,同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
(五)完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公安交警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处置,路政、清障人员要主动配合协助事故处理和清障工作。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要及时发布信息,公安交警部门要提前实施车辆分流。要加强与景区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系沟通,及时发布景区游客以及道路拥挤有关信息,提前引导游客调整行程,避免加剧景区拥堵。
(六)强化公路清障救援。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备足专业清障设备,一旦发现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情形,要快速展开公路清障工作,尽可能减少障碍物以及事故车辆对公路交通的影响。收费站出现各类收费纠纷事件,应立即启用快速处理机制。对于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出现聚众强行闯卡、恶意滞留的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尽快处理。
(七)完善服务保障设施。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超市、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食品、油料、饮用水供应安全充足,车辆维修快速便捷,环境整洁有序,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文明、满意的服务。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免费通行工作顺利有序实施,市政府确定成立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物价局、纠风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免费通行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坚持实行领导分段包干责任制,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所包收费路段和收费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拥堵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驻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分析所辖路段的车流量等各方面状况和收费站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根据工作实际,分路段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确保出现拥堵等紧急情况时食品、水、油料等各类物品供应充足。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要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为公路交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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