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1〕4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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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济南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加快发展科普事业,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鲁政办发〔2011〕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科学技术教育、传播普及活动广泛开展,科普基础设施有了一定发展,科普资源逐步丰富,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十二五”开局和实现2020年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大、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提高、制约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因素。“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进入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对公众科学素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我市作为“1+6”城市群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承担着承东启西、辐射南北的重要作用,积极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形势,应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任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适应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新要求,都迫切需要提升广大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各项事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幸福,体现以人为本、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活化工作载体,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不断开创科学素质成果全民共享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现有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应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具体目标要求:一是促进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是以重点人群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技传播与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四是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奖惩激励、联合协作、社会参与等机制初步健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着力于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课程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增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爱好和认知水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引导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提高创新意识,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1.强化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素质教育。加强幼儿园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发展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学校开发以科学教育为内容的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提高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2.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大力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普遍开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3.提高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校外、课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中科院老科学家泉城行”、“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等活动,实现科学家与青少年交流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节、智力七巧板、校园科学剧创作表演以及电脑机器人等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提高竞赛质量和水平。

4.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整合开发利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普资源,总结推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十二五”期间,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青少年校外科普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科技馆、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的科普教育功能,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

5.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开办家长学校或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家长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探究、科学学习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搞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

1.深入开展农民科技教育与培训。发挥农广校、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科普服务站、农技推广站、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培训阵地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

2.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和青年创业培训行动。因地因时因产业制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培训。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精心准备“科技套餐”,开展定单式、递进式培训,培养农村实用型技能人才。

3.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服务热线、科普之冬(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进农家”活动,向农民积极传播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农业知识。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乡村清洁工程、三八绿色工程等惠农工程。建立科普惠农项目库,精心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示范工程,不断建立健全科普惠农长效机制。丰富拓展科普惠农活动内容,扩大其带动力和辐射力,全面活跃农村科普工作。

5.健全完善农村科技传播与普及网络体系。加强组织建设,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宣传员、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巩固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科普专家服务团和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科普专家农村行”、“科普大学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教育活动。发挥金农工程等农业信息网络传播功能,提高农业信息传播能力。(分工:由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着力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城镇化的要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1.强化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将科技教育内容纳入各类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的教学课程或培训教材,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企事业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脱产学习,并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2.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继续实施技工教育工程、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等主题。开展创新方法(TRIZ)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能力。扩大首席技师工作站规模,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形成一支技艺精湛、适应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4.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在全市企业职工中进一步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普及教育,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创新、专家服务、职工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开展济南市十大杰出工程师团队和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推动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分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着力于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队伍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增强科技意识和科学思维为重点,通过举办针对性强的科技报告会,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教育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发展规划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2.充分发挥各类学习载体的阵地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逐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公务员的科学管理水平。

3.在公开考选、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考试大纲和题库中,进一步丰富科学素质工作有关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院参加。)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完善社区科普工作体系,强化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健全社区科普工作阵地,建立社区科普工作品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建设。

1.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结合区域特色,以服务民生为目标,以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为内容,在社区中普及科教、文化、卫生、法律等知识。培育活动品牌,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扩大科普活动的覆盖范围,增强社区科普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2.强化社区科普活动载体建设。探索发挥社区现有科普工作站、宣传栏、科普员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大学、流动科技馆、社区心理工作室等场所,积极开展科学生活、社区行为矫正、心理疏导等宣传教育活动。创新社区科普活动载体,创建符合社会发展、贴合群众需求的全新载体,建设功能齐全、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社区科普场所,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化素质。

3.全面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拓展和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的科普功能。依托新兴传媒功能,打造社区科普信息宣传平台。建立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等网络组织,强化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科普专业队伍,积极开展科普文明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科普益民的浓厚氛围。

4.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开放所属科普设施,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加强社区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强化社区科普覆盖面,形成社会化大联合大协作的社区科普工作氛围。(分工:由市文明办、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按照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要求,着力于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科学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专兼结合的科技辅导员队伍。充分利用、有效整合现有的科普教育资源,不断加大科学教育与培训力度。

1.加强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各类院校、在职教师培训的科学教育内容,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业务交流,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组织,加大对科技辅导员教师的业务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2.改进科学教育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手段创新,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模式,提高科学教育培训效果。

3.提高科学教育培训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质量,开发研制与科学课程、技术课程相配套的校本课程、音像类和科普动漫教材,增强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编写一批优秀科普读物,探索建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资源库。

4.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巩固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模式。全市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健全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或学校科技活动中心)和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各类科普资源,并提供社会化服务。(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院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积极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扩大科普资源总量,提升资源开发水平,增强科普资源服务能力。

1.繁荣科普创作。研究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选题的开发建设。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产品和创新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

2.开发共享优秀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五大重点人群,开发集成一批公共科普资源。加大鼓励支持广大科技人员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扶持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等媒体制作一批优秀音像制品和科普动漫作品。鼓励开发以“泉”文化为代表的科普旅游产品,举办各种科普作品与产品的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通过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科普产品研发专题论坛、科普新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实现科普资源成果共建共享。

3.开发共享科普展教资源和科普活动资源。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的整体设计,着力开发原创性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秀科普展教品,深入挖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推动市场化运作,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开发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

4.搭建共建共享的科普资源服务平台。发挥省会城市科研基地设施的资源优势,倡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将所属实验室、陈列室和科普车间等纳入科普资源网络并向公众开放。(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着力于推动科技界与传媒界的良性沟通与互动,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力度,提升大众传媒的传播质量和效益。

1.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鼓励新兴媒体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移动科普”,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游戏软件。提高各类媒体对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性。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普媒体,打造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一批读者量大、知名度高的科技报刊、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突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精英、大众科普知识的传播普及,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科普频道和栏目。在市、县(市)区新闻媒体开设专家讲座、科技之子、科技人生等科普栏目,着力搞好“科普大篷车”节目在市、县(市)区电视台的签约播出,鼓励支持打造精品科普专栏。

3.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机构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力度。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各类大众媒体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分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济南广播电视台、市社科院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着力于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设施的全面发展,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论证和沟通协调,推动市科技馆立项和县(市)区综合性科普场所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展教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按照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对公众开放。

3.加强和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公共活动场所建立科普服务站、科普画廊,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科普服务站,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分工:由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着力于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努力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坚持在活动中培养、发现、举荐人才,建设科普人才库。

1.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农村、城镇、企业、学校等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社区科普大学讲师团、心理健康专家服务团、农村科普专家服务团、企业科技创新专家服务团、青少年科技创新专家辅导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有计划地开展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科技教育,提高其科普服务能力。

2.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在职及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和高校学生的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推动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做好调研和经验交流工作,推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3.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加大农村、城镇、社区科普人才的培养。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培训资源,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的作用,加大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科普人才培养。整合校外科普人才资源,发展建设面向青少年多样化需要的社会化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提高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十一)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建设。

1.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2.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市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市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国家和市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

3.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参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科学素质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逐步探索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分工: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院参加。)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要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社会事业发展考核指标。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制度。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县(市)区的联系,督促工作落实。

(三)加强政策激励。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非营利的公益性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学普及活动。制定鼓励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

(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普投入。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形成财政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多元化科普投入体系。

(五)搞好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对纲要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落实,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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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