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发〔2010〕10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0〕46号文件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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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0〕46号文件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9号文件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产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电影发行放映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日益完善,城镇数字电影院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电影院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行业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完成。市区、县(市)城区及有条件的乡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数字电影院,基本实现数字电影院放映网络覆盖全市。到2015年,全市城镇数字电影院增至35家,银幕达到220块,电影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跨入全国同类城市先进行列。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要继续实施国家“2131”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在推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向多元化发展的同时,启动校园数字电影院线工程,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2场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要运用电影数字放映技术,积极开展多种主题放映活动,推动优秀国产影片进社区、进工地,让更多的农民工、社区居民及贫困弱势群体都享有平等的文化权益,共享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成果,提升电影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大对电影产业扶持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扶持力度。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充分利用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扶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业内部体制改革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完善电影行政管理职能,深化电影放映单位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资金扶持、人员安置等方面为改制单位提供政策保障。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和薪酬管理制,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不断增强电影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制定完善各项政策配套措施和办法。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和上级电影主管部门指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10〕4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9号文件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精神,大力繁荣我省电影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丰富产品和加快产业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科学化管理为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精品生产、电影院线品牌建设、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四大工程,大力推动我省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电影创作生产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高。全省电影产量稳步增长,质量大幅提高,产品丰富多彩,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品牌化、多样化的创作生产格局。确保每年推出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品力作,扩大电影产品的市场规模和份额,推动全省电影产业快速发展。到2013年底,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竞争力和影响力较强的骨干电影企业。到2015年底,年均创作生产30部电影,年产值过2亿元,全省电影产业综合效益跃升全国前列。

2.电影发行放映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日益完善,城镇数字电影院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电影院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融资的方式,在省内大中城市及经济发达县域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数字影院。2012年完成设区市以上城市和部分县级市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2015年完成县级市和县城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基本建成全省数字影院放映网络。到2015年,全省城市电影院增至300家,银幕达到700块,实现年电影票房收入7亿元以上,电影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年均水平。推广建设数字立体电影院,鼓励建设巨型超大银幕数字电影院,适度建设其他特种数字电影院。3.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强农村和学校数字电影院线建设,改善放映条件,提供公益服务,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加快省级电影数字化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整合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充分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国有电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创新企业品牌为核心,以提高影片质量和市场营销能力为龙头,推动电影制片发行放映体制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整合全省制片发行放映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活力。加快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电影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电影生产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

(二)大力繁荣创作生产。大力实施精品工程,电影创作生产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争取效益最大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努力多出优秀作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精心组织生产好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和人民主体地位的重点影片,每年要有优秀作品在全国评比中获奖。积极扶持现实、农村、少数民族以及少儿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创作,积极促进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以及适合网络、手机等媒体传播的产品的生产,努力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电影创作生产格局。切实加强影视制作、动漫等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推进电影创作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努力营造良好创作环境。

(三)进一步扩大我省电影院线的经营规模。大力实施电影院线品牌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院线制改革,积极探索院线经营规律、营销方式和管理经验,加强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影院经营服务水平。着力发展主流院线市场,大力开发县城二级市场和社区电影市场、农村放映市场,积极开发电影的电视点播、家庭影院放映、互联网点播、手机等多媒体播映等市场,加快形成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层次多样的现代电影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认真落实年放映国产电影时间不低于年放映时间总和三分之二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

(四)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大力实施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推进。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采取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城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数字影院建设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到2013年,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形式,在全省设区市以上城市和经济强县以及工商企业相对发达、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建设200家以上较高档次、多厅、多功能综合数字电影院和电影城,银幕达到500块;到2015年,全省建设数字立体电影院30家以上,建设巨型超大银幕数字电影院10家以上,在济南、青岛等城市开发建设多家现代化一流数字影城,创新名优品牌,带动齐鲁影视文化广场和电影院线建设,推动电影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建立和完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原则,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积极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普及数字化流动放映。要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村文化活动室)建立固定放映点,逐步实现流动放映向固定放映过渡。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公益版权片源保障机制,加大投入、改善服务、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电影放映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推广数字技术在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应用,加快建设省级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完善0.8K数字电影流动放映,1.3K、2K数字电影放映的市场服务和技术监管系统。鼓励电影企业深入城乡社区、厂矿、校园、军营和广场等开展公益放映活动。大力提倡电影发行放映企业采取优惠票价等多种方式满足农民工、城市低收入居民等群体的观影需求。加强学校电影公共服务工作,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六)鼓励多种融资形式。各级、各部门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服务。各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9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和开发适合电影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电影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精神,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等多种电影产业领域,努力增强电影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七)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要深化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电影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科学利用省级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的监管;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准入,严把立项、备案、审查、发行放映和播出等关口,规范互联网电影传播秩序;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防控各种形式的非法电影,坚决打击电影走私、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规范电影产业数据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电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八)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电影企业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重点加强创作、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优秀电影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对电影改革和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国有电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根据国办发〔2008〕114号和国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转制电影企业具备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规定的标准后,可向相关部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本辖区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企业进行转企改制,推动本地区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二)加大财政资金对电影精品项目的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要求,继续实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资金投入机制,扶持我省精品影片拍摄;充分运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贴、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使财政资金在引导电影精品创作、重点影片摄制方面发挥更大效益。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对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的扶持和投入。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城镇主流数字电影院建设。坚持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用财政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省财政要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城镇主流数字电影院建设,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四)加大对数字影院建设规划、土地、财税的支持力度。加快影院建设速度,扩大建设规模,全面实现城镇电影院放映数字化,完成“十二五”影院建设目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新建数字影院项目的立项要从当地经济社会的总体规划考虑,优先安排,重点推进,给予政策扶持。设区市城市数字影院建设规模鼓励一院多厅(6厅以上),县级城市影院规模可适当减少(3厅以上)。鼓励社会各界、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城镇数字影院。各地要对数字影院建设项目选址、立项、征地、投入、办证等给予大力支持;对城镇数字影院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给予土地供应支持,其中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方式供地;投资者要专地专用,不准改变用向。根据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15号)要求,继续执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度,用于加强电影行业宏观调控和促进国产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完善管理措施,落实对新建数字影院3年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对城市影院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文化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6号)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各项优惠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非公有制电影企业在投资核准备案、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国有电影企业同等待遇。

(五)确保农村和中小学校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安排。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修订和完善我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本级财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经费,确保及时到位,按规定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给予补贴。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地、各部门要将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纳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学生放映的爱国主义电影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影视教育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六)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

四、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繁荣发展电影产业的重要意义,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推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省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税务、广电、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全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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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济南市, 济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