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字〔2018〕92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邢政办字〔201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0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数达到1600人以上。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二、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加强全科医学院校教育。开展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学学科建设,积极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开展全科医学理论知识教育。依托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一批优质的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医学院校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有教学能力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带教水平,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全科人才本地化。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按照“应培则培”原则,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当年要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依据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加强骨干师资培训,并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教育,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下同)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围绕人才培养,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交流合作,联合培养全科医生。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师资力量配备,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设施建设、完成招收任务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加大倾斜力度,适当提高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促进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按照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依托网络数字化课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育讲座等方式,大力发展全科继续医学教育,传播全科理论知识,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强化基层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力度,将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作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其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培养力度,加快完成国家关于合格全科医生的数量目标。对乡镇(中心)卫生院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继续加大转岗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00名以上。扩大实施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执业单位、医联体内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专科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的有效对接。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取得全科转岗或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加注为全科医生。制定培训计划,对乡村医生实行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有序安排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等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一)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依据相关政策,合理核定、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不低于当地县(市、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逐步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在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全国及省、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扬奖励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对优秀全科医生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三)拓宽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健全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卫生行业的特殊社会属性,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人民健康需求的增长进行动态管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要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委)
(五)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对全科诊所依法执业的指导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贫困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一)充实全科医生队伍。对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贫困县为重点,结合财力和卫生工作实际,多方筹措资金,每年培养一定数量的订单定向免费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毕业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重点补充到村卫生室和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教学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贫困县免费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加强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度,发挥医联体、医共体和“专科联盟”等作用,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试行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全科医生特岗试点工作,到2020年,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拟定本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大学生村医项目。依托医联体建设,按照“乡聘村用”的原则,以贫困县为重点,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分期分批解决行政村无村医和村医年龄老化问题,到2019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村医全覆盖。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大学生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待遇,服务在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
(四)加大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力度。长期扎根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县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经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后,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原则上应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职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科医生制度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大意义,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按照本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二)完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坚持投入与改革并重,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要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定期督导。(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借鉴唐山、邯郸等市先进经验,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和认同,为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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