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字〔2018〕7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办字〔201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9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贸易结构,推动我市外贸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时代外贸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逐步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切实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提升我市外贸发展质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商品结构、市场结构、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19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国家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8个,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4个以上,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达到10个以上(其中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4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外贸主体,壮大规模实力。
1.做大做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支持我市出口龙头企业发展,着力培育邢台钢铁、玉星生物、晶澳太阳能、恒进纺织、龙星化工、三厦铸铁、三川化工、远达制鞋、中钢邢机、兴茂轮胎、好孩子平乡公司、健民淀粉、宏福塑料、宏业羊绒、特瑞堡轮胎、远大阀门、维力斯羊绒等重点企业,打造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精心培育一批优势领军企业。结合我市外贸出口优势产业,着力把机电、光伏、山羊线、裘皮革及制品、玻璃建材、纺织服装、医药、炭黑等培育发展成规模效益型、科技创新型、持续成长型产业,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招优引强一批高端标杆企业。瞄准全球价值链中高端领域,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打造“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产业”“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形成推进我市外贸发展的创新动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点发展一批行业中介组织。鼓励企业成立企业联盟及行业商(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平台,在行业发展规划、凝聚企业共识、制定行业标准、实施行业自律、提高合规经营能力、开展贸促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行业中介组织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同时,提升行业中介组织为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产品结构,推动转型升级。
1.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传统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下大力在机电、钢铁、纺织服装、化工、建材、农产品等产业方面形成新增长点。机电方面,瞄准全球出口额排前五大类的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农业机械,通信设备及零件,电工器材及相关产业,推进机电产品出口,对标国际标准,提升产品质量,通过补链强链形成一批高端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钢铁方面,通过培育邢台钢铁等龙头企业,优化钢铁产业出口结构,提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出口产品比例,形成稳定的生产技术支持和出口渠道,扩大高端市场份额。纺织服装方面,围绕国际市场需求,培育高端纺织服装出口产业,重点实施产业提升、品牌提升、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四大工程,不断提升我市恒进纺织、宏业羊绒、维力斯羊绒、宁纺集团等纺织服装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与话语权。化工方面,加快医药中间体发展,支持有机氟、有机硅、节能、环保等领域化工新材料发展;支持光刻胶、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封装材料、高纯试剂、平板显示专用化学品、印制电路板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发展,扩大出口供给。建材方面,拓宽建材出口产业合作路径,积极开拓新兴经济体市场,鼓励企业从单一的玻璃工程领域向太阳能、装配式房屋等领域拓展,从重点关注单一生产线项目向同时重视余热发电、脱硫除尘、垃圾焚烧等技改和深加工项目发展,扩大海外工程承包带动出口;鼓励企业与下游核电、高铁等装备制造企业密切协作,在“一带一路”沿线联合“走出去”。农产品方面,以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促进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八大优势果品基地建设,推进蔬菜、畜产品、果品、水产品和食用菌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联合有影响力的企业实行统一品牌管理、统一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市场营销的合作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扩大铁矿石等紧缺资源性产品进口,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支持企业利用进口贴息、免(减)税政策,引进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通过引进、消化和再创新,提升我市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合理增加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邢台海关,有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企业参加各种展会。精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贸易洽谈会、博览会和各种贸促活动,主动对接国际市场,引导和鼓励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全球贸易分工。同时,高标准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招展招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络员制度,认真组织我市商家(企业)到会洽谈、采购、签约等各项工作,并取得务实成效。(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平台建设,引导集群发展。
1.强化外贸基地引领作用。鼓励特色产品优势明显的县(市、区)申报省级、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一步完善外贸基地(含出口聚集区)的支持政策和促进措施,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为重点,加快推进外贸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基地内企业工业设计、技术创新活动支持力度,通过补链强链,建立产业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联盟。鼓励组织基地内企业抱团参加国际专业性展会,加强与公共海外仓、境外河北品牌商品展示中心、研发设计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并发挥好现有省级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促进外贸基地建设和基地内企业发展。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一定数额的外贸发展支持资金,用于基地内企业外贸实务和政策培训,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支持重点外贸企业的品牌建设、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有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开发区(高新区)发展平台。推进开发区(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科学、新材料等高端产业聚集发展,以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促进产业与贸易融合发展,发挥外贸高质量发展主阵地作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出口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推进公共检测平台、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多方共建的质量共治体系,助推出口产品转型升级,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扩大高附加值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搭建合作平台,拓宽国际市场。
1.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充分利用省重点国别、重点行业、重点采购商“数据库”,为外贸基地、企业提供国别贸易动态分析和预测。坚持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引领,推动我市产品精准输出,深度开拓欧洲、北美市场,拓宽贸易领域,培育贸易新增长点;积极引导外贸企业拓展中亚、西亚、东盟、南美洲和非洲等新兴市场,推进贸易便利化与自由化,提高合作的实效性,力争做到“传统市场规模稳定,新兴市场规模扩大”,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风险分散的市场分布新格局。(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紧盯国际贸展贸促平台。精心组织参加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对口展博会,提高参展成效。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我市企业抱团参加省组织的重点涉外展会和贸促活动,依托科隆五金展、迪拜建材展、柏林果蔬展等国际专业展览会,积极帮助企业拓宽出口渠道,抢抓产品订单。充分利用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优万果(上海)等国内重点国际性展会影响力,组织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外贸基地开展专场对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举办的“河北品牌全球行”系列活动和开展的“走进一带一路国家”“走进非洲”“走进金砖国家”等贸易促进活动。2018-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对企业参加境内外百展计划的展位费及系列贸促活动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企业“走出去”。依托河北省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中国土木工程集团等央企及有实力的企业共建共享的海外仓和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平台,助推我市更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推动产品境外销售,提高国际知名度。2018-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公共海外仓、品牌展示中心租赁费等费用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发展新业态,促进多元融合。
1.推进跨境电商主体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跨境电商“2212”工程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认定申报工作,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河北省校企合作培养跨境电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专业型人才培养工作,培育和孵化市场主体,助推我市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市商务局、邢台海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业态。鼓励我市企业进驻白沟,融入白沟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平台。支持清河羊绒、平乡自行车等较为成熟的特色产品探索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促进传统贸易与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海外仓建设,鼓励好望角物流公司等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设海外仓。(市商务局、邢台海关,有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和推动邢台内陆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通关、报检、退税、融资、信保等全流程服务,并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进一步带动我市中小微企业挖掘出口潜力。对年服务企业数量、出口总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给予便利化融资政策。(市商务局、邢台海关、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延伸合作链条。
1.推动重点领域新发展。紧跟我省服务贸易发展方向,按照全省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鼓励文化、旅游、建筑、软件、研发设计等服务出口,延伸制造业技术服务链条,推动企业从产品出口向高端服务出口转型。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省级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培育领军企业,促进集聚发展。(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服务贸易新模式。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积极挖掘服务贸易企业潜力,创新发展跨境电商服务,鼓励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展览展示等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服务外包新提升。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新型服务外包。积极推进软件研发设计、物流服务、会展服务、采购与营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惠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
1.提升出口服务效率。发挥“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平台作用,优化网上远程申报、服务提醒、电子退库等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度。逐步提高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企业比例。提高函调质量效能,适当降低函调企业数量,加快退税进度,对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申报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分别在受理申报之日起4、8、12、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确保及时足额退税;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将具体内容及处理意见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同时,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争取出口退税计划。对外贸出口企业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最大限度提供免费维修、减免检验费用等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邢台海关、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企业融资对接活动,推广“融信达”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无抵押担保的保单融资。扩大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封闭运行。加强政、银、保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互联互通,利用电子化、大数据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项目推荐等方面作用,组织金融机构与优质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出口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原则上无需审核交易单证。引导企业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市金融办、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通关服务便利化。大力推进“互联网+海关”应用,将18项邢台海关常见常办的项目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积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完成报关、报检业务办理。建立节假日通关“绿色通道”,为进出口企业提供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服务外贸企业随时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推行企业自报自缴、多元化担保等税收征管模式,积极推行和指导三厦铸铁、今麦郎、恒驰自行车等重点企业开展海关AEO认证,并加强海关与商业银行、国库的联系配合,为企业便捷通关提供帮助服务。健全完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机制,对邢台30家重点进出口企业建立协调员制度,实施“一对一”包联帮扶,及时跟进服务,协调解决困难。大力宣传原产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出口产品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等优惠贸易安排,为企业释放更多改革红利。严格落实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的要求和进出口有关便利化措施,扩大汇总征税改革企业覆盖面、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和小微企业收费减免规定,继续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企业进出口环节成本,全面落实海关查验环节免除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继续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额免收企业各类原产地证书签证费及工本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邢台海关、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品牌建设,助推质量发展。
1.提升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围绕我市机电、新能源、高新技术、纺织服装等重点优势领域,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国际品牌。鼓励企业与国际时尚设计、工业设计机构长期合作,把技术和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全面提升出口产品层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级外贸品牌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注重特色产品区域品牌传承、保护、提升,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区域品牌创建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建立标准体系,鼓励区域内大品牌企业依托自身资金、技术、市场等综合比较优势,以产业链为纽带,带动区域中小企业为其配套。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合、政府推动扶持的行业或区域性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其在研发设计、产业预警、人才培训、检测等方面的功能,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重视产权保护,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帮扶外贸出口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名牌,支持企业加强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产权优势品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提升专利优势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鼓励企业讲好品牌故事,擦亮品牌金字招牌,支持企业在国外设立自主品牌专卖店和产品展示中心,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为企业做好国际品牌营销搞好对接和协调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外贸质量,培育竞争新优势。落实《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对照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推动企业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化为标准,实现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通用指标上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全方位改善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标国际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发挥标准对质量提升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生产经营,支持企业通过欧盟认证、清真认证和犹太食品认证等产品质量认证和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等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邢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外贸出口。
1.落实出口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外经贸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给予境外参展扶持。充分发挥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外贸企业在参加境外展会、市场考察、境外认证、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发挥信用保险保障和贸易融资功能,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提高企业规避风险、抢抓海外订单能力。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对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出口企业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纺织服装、轻工等其他出口企业给予50%的保费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信保河北分公司第一营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市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和督导推进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外贸高质量发展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高效、快速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强化督导帮扶。有序开展外贸督导帮扶活动,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深入重点外贸出口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问题和困难,想办法帮助解决。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卡死责任,抓好外贸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一线调研,了解掌握辖区企业的出口情况、问题和困难。能在一线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做好信息梳理和上报反馈,确保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市商务局,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外贸领域技术创新、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国际专利申请、品牌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涉外法律援助、人才培训等项目。制定出台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符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律的专项政策,形成导向明确、支持给力、兑现便利的政策支撑体系。(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注重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对接,及时研究解决外贸发展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商务、海关、税务、外汇、金融、贸促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市商务局、邢台海关、市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贸促会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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