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字〔2018〕69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办字〔201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
为发挥我市产能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持续有序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0号)和《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邢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聚焦重点国别区域,立足我市产业优势,瞄准未来发展方向,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装备、技术、品牌、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并购海外高端、先进要素,培育我市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激发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协调职能,加强规划引领、行业指引、政策扶持和综合服务。
因业施策、分类管理。按照国家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有推有控,扬抑有序,分类推进。对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为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便利化条件。对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引导企业审慎参与。对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严格管控。
发挥优势、互利共赢。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发挥比较优势,引导优势行业和企业开展海外布局。对接各国发展需求,实现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稳步推进、防范风险。在综合研判投资目的地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宗教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合理布局、科学决策,强化安全意识,切实防控风险。
(三)主要目标。
国际产能合作实现三个转换:一是从生产初级产品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转换;二是对外承包工程从传统承建模式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换;三是从进入海外市场向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创建自主品牌转换。
依托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境外产业园区,引导市内企业进区入园,抱团发展,形成聚集和规模效应。
全市国际产能合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重点优势行业在境外形成初步布局。
二、重点行业及区域
聚焦我市钢铁、玻璃、水泥、光伏、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等领域,发挥产能优势,瞄准产业发展方向,传统产业领域以在新兴市场国家参与基础设施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为重点,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一)钢铁行业。依托河钢塞钢示范效应,扩大与中东欧国家合作,进一步拓展欧洲市场。面向印尼、马来西亚、越南、巴基斯坦、印度等亚洲周边国家及非洲重点国家,鼓励我市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开展投资或通过绿地投资、承包工程等方式,在境外开发矿产资源,建设有色冶炼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德龙钢铁印尼项目建设,做好衔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玻璃行业。发挥我市玻璃骨干企业的技术、设计和工程建设优势,调动沙河玻璃企业赴境外投资的积极性,支持亿盛科技公司境外投资发展,鼓励沙河大光明玻璃、安全实业、迎新玻璃、正大玻璃等骨干企业,在有市场需求、生产能力不足的亚洲发展中国家、中东欧、非洲等国家和地区,通过投资、设备供应、技术入股等方式,在当地建设玻璃生产线或与当地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满足当地和周边市场需求。鼓励海外仓建设,推行“玻璃产业+互联网+海外仓”的新模式。(沙河市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水泥行业。发挥我市水泥行业技术、装备、设计和工程建设优势,大力推动水泥企业“走出去”。鼓励和支持隆尧冀东奎山水泥、沙河金隅咏宁水泥、内丘中联水泥等重点企业,向非洲、东南亚、南美、中东欧国家及地区转移优势产能,在当地建立境外水泥生产基地,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光伏产品。重点推动晶澳集团等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在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及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建设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扩大光伏国际市场份额。支持晶澳集团等有实力的企业选择政策优惠、有条件有市场的国家建设光伏电站。(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纺织服装。发挥我市纺织服装行业的管理、设备、技术等优势,以东南亚、北美、欧洲、澳洲、非洲等地区为重点,鼓励宁晋宁纺集团、童泰婴幼儿服饰有限公司、巨鹿新时代纺织、巨鹿禄高水刺布、河北浩丽羊绒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昭友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清河奥克莱纺织、河北宏业羊绒有限公司、河北宇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企业,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靠近目标市场的国家,依托当地农产品和畜牧业资源建立加工厂,投资建设棉纺、化纤、服装等项目并带动相关行业装备出口。(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装备制造。以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大型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矿山机械、自行车及零配件、轴承、汽摩配件、电线电缆和农机配件等行业为重点,鼓励领途汽车有限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隆尧远大阀门、河北神州巨电大型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巨鹿汇工矿用机械设备、临城博路天宝石油设备、平乡欧耐机械模具、任县华密橡胶、广宗天天自行车等有意向的企业,瞄准亚洲发展中国家、中东欧、非洲、美洲等市场潜力大、产业配套强的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网点、加工厂和生产基地,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支持企业同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外企业合作,提高企业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技术水平。(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央企合作平台,鼓励邢台路桥等企业以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等方式,参与央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带动建材、装备等产品出口。(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一)打造重点境外产业园区(海外仓)。
依托我市龙头企业,发挥当地优势,建设产业配套、上下游衔接、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和聚集效应的境外特色园区。
1.德龙钢铁印尼青山工业园。依托德龙钢铁印尼青山工业园350万吨钢铁项目,利用当地区位条件、市场需求、优惠政策,重点发展钢铁上下游配套产业,形成钢铁产业聚集区。(邢台县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中建材迪拜公共海外仓河北基地。根据河北省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签署的合作协议,支持我市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和贸易重点企业,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密切合作,利用我省打造迪拜公共海外仓河北基地的契机,为我市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提供平台支持和服务。(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河北工业园”。着力推动我市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州政府合作建设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河北工业园”项目。支持我市玻璃深加工、自行车及配件装配制造、绒毛及制品深加工、农机装配及加工、冶金制造等优势产业入园。(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合作机制。
1.强化与上级发改部门合作。按照河北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的《关于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部省协同机制合作框架协议》要求,滚动筛选重点境外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统筹推动。积极参加国家、省关于国际产能合作专题会议和活动。对我市重大产能合作项目,报请省发展改革委协调相关金融、投资、信保和基金等给予综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发展改革委境外发债支持,为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密切与上级商务部门合作。争取省商务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与驻外经参机构联系和对接,在投资项目及市场信息上取得更多支持。在投资境外产业园区、境外生产加工项目及承揽境外工程等方面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市商务局牵头)
3.深化与上级外事部门合作。通过省外事部门,积极与外交部做好对接,密切与相关驻外使领馆联系,加强对我市企业在境外投资的领事保护。积极参加省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经参机构等联合举办的河北国际产能合作专题活动,推介邢台优势产能,扩大邢台影响,推动对外合作项目。(市外办牵头)
4.加强与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合作。依托国资管理系统强大的央企资源和庞大的境外合作平台网络,发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协调作用,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专题对接洽谈活动,推动我市企业借助央企海外力量和资源,搭船出海,借势发展。(市国资委牵头)
5.拓展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在境内外融资、项目资金汇出汇入等方面,为“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便利和融资服务。利用国内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用好境外低息借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效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合理利用内保外贷、外保内贷政策,为“走出去”的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发挥银行机构外汇贷款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支持。(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牵头)
(三)创新多种境外合作方式。
1.积极搭船出海。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与中国铁建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海外业务强大的央企战略合作项目专题对接会,通过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分包、用工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央企海外合作项目,带动优势产能、装备、工程和劳务“走出去”。(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借船出海。借助国家、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建设的经贸合作园,根据产业定位和市场需求,鼓励我市企业赴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特区等境外重点园区投资办厂,利用当地园区优惠政策和便利的投资环境,加速国际产能合作步伐。(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借助国际友城(友好城市)渠道,拓展合作内容和模式。积极借鉴我省在“友好省州+央企”“友好省州+金融”合作模式方面的探索经验,在尼日利亚依托卡杜纳州卡杜纳北区和匈牙利佩斯州,借助中国土木工程集团的强大海外优势和相关商业银行的境外资源优势,发挥国际友城作用,开展务实对接合作,为我市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咨询和融资支持。(市外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中国银行邢台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发民间活力。
发挥商协会作用,在网络建设、人文交流、民生合作、经贸往来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组织代表团互访,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寻找合作商机,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贸易相通。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在风险培训、法律服务、会计咨询、尽职调查等方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帮助和支持。发挥企业示范和引领作用,鼓励其积极为我市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言献策,反馈投资所在地区一手信息,带动更多邢台企业“走出去”。(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贸促会、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风险防范。
引导企业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企业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保持合理流动性和正常偿付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约束和监督,防范境外经营风险。发挥相关协调机制,以保障人员和资产安全为重点,统筹考虑各方面风险,加强预测评估,做好日常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强境外安全防范、领事保护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企业行为,遵守和尊重所在国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不断提升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市外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以《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意见》(冀发〔2018〕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0号)等为指引,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二)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的优惠政策、专项资金及境外发债等向我市倾斜,对我市“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给予更多支持。
(三)积极争取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企业“走出去”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贷款补贴、保费补贴、前期费用补贴等方面,支持我市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
五、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我市境外投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全市境外投资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组织推动、政策扶持和行业引导工作。做好与省直部门的对口交流沟通,定期调度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整体水平。
(二)精准对接洽谈。利用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借助省、市领导高层出访、国外团组来访等,大力推介邢台优势产业和企业,组织、参加国际产能对接洽谈,鼓励我市有实力的企业参加大型对接会和主场外交活动。借助国家和省举办的大型活动,组织我市企业在国内外开展对接洽谈。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组织我市企业、银行等机构参加多方对接洽谈,为国际产能合作搭建务实对接洽谈平台。
(三)提供便利支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规定且限额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或企业设立备案。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的境外投资项目,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账户设立、境内外融资和资金汇出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一次审批、多次有效”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模式,改革外事审批管理,为我市国有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
(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银保”合作服务企业机制,发挥政策性银行融资成本低和相关商业银行国际化专业优势,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我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相关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挂牌上市和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中非基金、丝路基金、东盟基金、中拉基金和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的合作,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争取融资支持。
(五)完善信保平台。落实河北省与中国信保总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发挥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风险防控和保障作用,对我市纳入省重大投资项目信保平台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优先申报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海外工程承包、装备出口及劳务输出提供风险管理、损失补偿等服务。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政策性保险工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做好信息服务。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公共信息平台,整合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金融机构的信息资源,及时发布国家和省“走出去”有关政策,投资所在国的招商信息、政策变化、经济状况、市场需求、法律法规等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信息支持和服务。加强与省外办、外交部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重点国别信息、项目信息和风险提示。强化领事保护工作。加强与省外办、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联系,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境外风险评估及安全风险预警等信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主动及时向省外办、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通报我市公民在外信息,制定应对措施,保护我市企业在外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建立重点企业项目库。建立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重点企业项目库,不断补充完善,动态更新。对入库项目,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目标,建立项目推动责任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合力推动;优先申报作为省、市领导高层出访推动项目,优先作为市政府有关部门资金及相关支持重点项目,优先申报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库和对外合作机制统筹推动。
附件:《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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