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字〔2017〕5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邢政办字〔201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7号)精神,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着眼激活潜在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消费潜力。
(一)促进旅游消费加速升级。
1.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按照“全域资源、全面布局、全境打造、全民参与”的理念,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争创工作,加速助推全域旅游取得新突破。以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为培育重点,以项目建设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临城县和邢台县西部山区实现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的零突破,鼓励在项目投融资、景区管理、旅游合作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引进和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用创新的理念和办法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推动临城县、邢台县、内丘县、沙河市率先启动旅游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域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
2.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选择一批旅游扶贫重点村,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积极推进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星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星级企业评定,推介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品牌。(市旅游发展委、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保障旅居挂车通行。对符合国家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旅居挂车,依法办理登记业务,并允许小型载客汽车牵引的旅居挂车通行高速公路。支持各地把营地标识纳入公共交通标识体系,统一规划建设旅居挂车营地。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制定旅居挂车分时段通行管理办法。加速汽车租赁公司进入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强化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汽车租赁业务的模块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全市汽车租赁服务点,在市一、二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建立业务网点,实现游客异地还车便捷服务,促进落地自驾游发展。(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文化消费创新发展。
1.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盘活文化消费资源,尽快形成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的新模式、新机制。探索建立文化消费补贴长效机制,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消费活动。探索开展艺术品资产托管、信托投资基金、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文化消费信贷。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具有邢台特色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复合式文化消费载体。落实各级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意见,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要素,建成一批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市文广新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文化文物场馆创意开发工程。支持有条件的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学习借鉴河北博物院等国家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经验,推广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单位。(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壮大数字创意产业。培育一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数字文化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各具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构建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数字文化传播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文化”,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支撑,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市文广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建设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基地。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太行山水自然资源、人文历史和场馆资源,并结合实际,以着力打造“一区一带一面”为目标,推动全市体育文化与旅游产业实现融合发展。“一区”即都市运动健身休闲区。将七里河健身绿道、七里河体育公园、市水上运动中心、森林公园、达活泉公园、历史文化公园等6个大型运动休闲区联合成片,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一带”即太行山西部运动健身旅游休闲带。以即将开通的太行山高速公路为纽带,在高速公路沿线及周边积极打造邢台县天河山、虎跃山庄,沙河市秦王湖,临城县天台山,内丘县神应王、寒山等6个国家级京津健身休闲基地及临城县岐山湖青少年户外营地(赛训基地),涵盖登山、拓展运动、自行车、滑雪、滑草、攀岩、漂流、动力伞等运动健身项目,满足群众探索性健身休闲新需求;“一面”即我市东部地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面。深度整合平乡、广宗梅花拳、临西潭腿、任县太极拳等我市东部地区武术资源,进一步推动武术健身品牌的传承和创新,提升全民健身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体育旅游业健康发展。通过建立都市运动健身休闲区、太行山西部百里运动健身旅游休闲带以及我市东部地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展面,逐步形成具有邢台地域特色的运动健身旅游休闲示范区,努力创建省级运动健身旅游休闲基地。(市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体育市场化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体育社团组织脱钩工作,加大体育单项协会兼职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兼职行为。积极创新赛事承办组织机制,鼓励我市训练中心同学校、企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联办。进一步推进体教结合进程,与中小学校联办篮球、足球、排球等运动队。加大财政资金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扶持并推广社会力量承办体育赛事或活动模式,实现办赛主体多元化。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体育”传播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加大赛事宣传推广力度,适应体育事业发展新需求。(市体育局牵头负责)
3.盘活体育场馆资源。进一步加大市体育馆、田径场、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系统场馆设施对社会免费开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向公众有序开放,实现体育公共资源共享目标。支持通过资本运作,整合体育场馆资源,壮大体育市场。支持各类体育场馆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开展多层次开发利用,全面提升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供给能力。以市体育馆为试点,与财政部门联合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引进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活力。完善和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复合经营能力,进一步延伸服务领域和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力争2018年实施并在全市体育系统内予以推广,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满足群众体育休闲健身需求。(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丰富拓展健康消费。
1.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针对老年人对健康养老的多层次、多类型需求,不断推动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扎实开展。重点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模式、巨鹿县“医养一体,两院融合”农村模式、爱晚红枫集团医养联合体城市模式、邢台医专老年养护中心“医养教”综合体模式。加快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建设,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全面推广巨鹿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积极为京津等地老年人来邢台健康养老提供治疗期养住、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健康养老服务,满足京津等地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邢台市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居民康养休闲首选地。围绕京津等地居民养生健康养老需求,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推进旅游与大健康产业的融合,依托邢台县、沙河市、临城县和内丘县西部山区和大、中型水库等自然资源,加快建设“绿色太行、天然养吧”疗养健康养老基地。同时利用我市守敬故里、魏征故里和牛郎织女传说诞生地等重要文化资源以及红色太行、抗大旧址等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康养文化品牌。建设运动、康养、红色旅游、避暑养生休闲基地,吸引更多居民出游,推进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向健康养生养老产业过渡,打造居民康养休闲首选地。(市民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利用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中医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展药浴、中药熏蒸和气功疗养等养生保健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以扁鹊中医药文化为依托,加快推进中医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以内丘县、巨鹿县、临城县为重点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支持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利用废弃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各类休疗机构,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负责)
3.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巨鹿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积极对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重度失能人员医疗护理长效机制。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作用,加快建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邢台市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1.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鼓励我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教育培训。推进教育培训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市教育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深化我市与京津冀地区教育培训机构对接合作,支持学校通过合作共建、人才共享、连锁经营等途径,共建教育培训基地。围绕我市急需的学科领域,积极引进外埠优质教育资源,创立更多高质量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围绕传统实物消费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标准化、品质化消费服务体系,延伸拓展消费产业链条,巩固提升既有消费市场需求。
(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创新汽车流通体系。跟踪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制定进程,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模式。(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鼓励市内知名企业参与制定国家空气净化器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能效标准,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加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按照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加大我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推进力度,适时出台我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组建市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公布首批绿色建材评价机构。以节能门窗、陶瓷薄砖、节水洁具等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市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绿色标准认证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及要求,积极融入国家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工作,积极争取更多产品纳入国家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推行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继续引导绿色低碳流通模式发展。开展绿色营销试点、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加强商业建筑和设施节能改造,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促进配送包装绿色化、标准化、减量化及循环共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旧货流通,推动二手商品和库存积压商品销售。(市质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进一步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着力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实施铁路物流基地工程。依托交通枢纽,结合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运输需求,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心既有铁路货场改造为城市配送中心。在继续发展我市好望角物流班列运输的基础上,做好加密热点城市间铁路运输班列,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在沿海港口与腹地物流园区、内陆港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铁路集装箱列车。(市发展改革委、北京铁路局邯郸货运中心邢台营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冷链物流支撑。依托河北宝信集团、千喜鹤集团等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制订实施冷链物流具体适用的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适时申报为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内贸流通体系。着力将邢台打造成物流标准化城市,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重点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加快建设农民工生活服务站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发展。积极学习石家庄、邯郸、唐山等地市在市场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4.推动零售企业实体店数字化改造。支持家乐园集团、北国商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建设大数据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和物流配送业务,拓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完善社区智能自提柜等终端配送设施。打造“邢台地方名吃名品一条街”,开展地方特色产品、中华老字号产品“网上购”活动,延伸服务领域。(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健全产品追溯体系。深入落实我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示范体系建设。支持市内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监测监管水平。到202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1.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按照国家部署,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质同标”实施范围,将“同线同标同质”内外销产品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规模。持续提升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抓好示范基地建设,严格认证审核,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市场培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到2020年,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分别达到15个、3个。(市农业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标准应用示范工程。学习先进地市经验,鼓励企业参与制定省、市相关标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可穿戴设备标准建设,推进标准建设应用示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实行“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提高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持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应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衔接效率。加快推进部门间、区域间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制度建设和监管信息开放共享,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强化生产源头、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强化商标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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