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办发〔2016〕5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和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和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邢政办发〔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电视电话会议、河北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意见》(冀政办字〔2015〕12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引导,坚持服务生产与服务民生并重,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坚持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为原则,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内贸流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1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位次前移。
——内贸流通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年交易额亿元以上专业市场达到20个以上,市场成交额达到240亿元;每个县(市、区)有1家以上兼具批发零售功能的标准化农贸市场;除县城内的乡(镇)、开发区外,每个乡(镇)有一个规范的农贸市场,完成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覆盖所有重点镇,直营连锁超市覆盖所有中心村。
——内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等成为主要流通方式,商贸流通领域连锁化率达到22%,连锁企业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5%,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率达到95%,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连锁经营额分别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40%。建设2个电子商务园区,培育10家重点特色产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扶持10家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电子商务强市。
——内贸流通主体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品牌知名度高、覆盖面广、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超过700家。
——内贸流通效率大幅提高。商贸流通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加快,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
——内贸流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市场运行平稳,市场秩序规范,居民消费便捷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以清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沙河市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基础,积极推进平乡县、邢台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工作;依托羊绒、玻璃、自行车(童车玩具)、轴承等县域特色产业,积极引导沙河玻璃网、清河羊绒国际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在慧聪网任县、邢台县、新河县、沙河市、内丘县、清河县、平乡县、临城县、柏乡县、威县、隆尧县等11个特色产业电商平台已经上线运行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动其他县(市、区)与慧聪网开展合作,全面完成我市慧聪网县域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工作;支持隆尧县、南宫市、内丘县、威县等县(市)的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建设工作快速发展,支持地方特色邢台馆上线运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相关县(市、区)政府〕
2.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积极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旅游文化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金融、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加快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农村连锁超市,提高农村网点覆盖面,构建以城区配送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要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假冒整治工作力度,不断净化网络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3.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登记入账及归档保管等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加快建设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物流配送网络。依托邢台市综合物流产业聚集区、邢台县会宁综合物流产业聚集区、桥西区龙岗综合物流产业聚集区,有序建设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基地,高质量发展现代物流聚集区,逐步建立城乡一体、集聚发展、运转高效的物流配送网络,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推进好望角国家级智慧物流示范园区申报,建设邢台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培育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提高物流社会化水平,支持家乐园、邢台北国商城、中北世纪城、辰光超市等大型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大力扶持现代物流重大项目建设,提高物流专业化水平,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积极推进托盘标准化,推广多式联运,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推行物流配送管理。逐步推行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优先推广电动汽车,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对进入城市市区的物流和快递配送车辆继续执行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的政策,进一步改善城市物流节点规划布局、指定时段放宽入城限制、许可更多配送鲜活农产品货车入城。(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依托先进装备制造业、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4+2”主导产业,促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一批商品集散型和产地型批发市场,推动县域特色商品市场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进,带动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2.优化社区业态配置。以便民服务为宗旨,鼓励建设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切实执行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局)
(四)扶持内贸流通企业发展。
支持鼓励家乐园、邢台北国商城、世贸天街、辰光超市、中北世纪城、天天便利、福美多等商贸企业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在门前商业广场开展户外促销宣传活动。大力抓好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结合企业现实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不断拓宽平台功能和服务领域,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中小商贸企业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新型流通方式和营销渠道,支持大型商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网络销售等服务。开展中小商贸企业品牌创建,发掘培育一批知名度、美誉度较高的商品和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五)支持内外贸融合发展。
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专营贸易公司和特色专业市场“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带动商品和服务出口。鼓励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开展国外品牌经营代理,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快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建立进出口货物集中检验检疫查验监管区,促进“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便利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邢台海关、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
1.加强大型流通企业和商品批发市场合作,主动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鼓励我市重点商贸企业到京津开设邢台名优特商品和中华老字号销售网点或专柜。扩大农副产品产销合作,鼓励我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进入京津高端市场,扩大我市与京津“农超对接”规模,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整合相关职能,优化区域布局,形成开拓京津冀农产品市场合力。重点依托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深入推进京津冀物流合作,搭建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交流平台,完善服务京津、辐射全国的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七)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淘汰老旧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步伐,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
2.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引导鼓励恒亿、中航上大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全面开展以标准化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重点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回收方式和回收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水平。通过加盟连锁等方式整合个体经营户,建立稳定的专业回收队伍,规范回收行为,鼓励使用流动回收车辆服务不方便设置回收站点的区域。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扩大节能产品销售,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塑料袋,遏制商品过度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节能型装备,使用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
(八)培育和推动展览业发展。
按照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要求,引导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中国北方(平乡)国际自行车童车玩具博览会、沙河玻璃工业展、临城绿岭核桃节等较大展会加强营销、扩大宣传、提升服务、提高档次,努力向品牌展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区)展览业依托产业、市场、资金和环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实现我市展览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九)培育消费热点。
1.发展网络消费。以家乐园速购、农村电商及农村淘宝为抓手,重点培育邢台家乐园等本土化网络零售电商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用户消费体验,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开展多元化营销,引导网络消费回流。支持鼓励家乐园、邢台北国商城、中北世纪城、辰光超市、天天便利、福美多、银座商城、世贸天街等商贸企业开展网购服务,鼓励企业在天一城、锦绣中华、青青家园、天厦等万人以上社区设立服务网点提供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居民消费,降低物流成本,方便百姓生活。培育支持邢台123、窝窝团、美团、糯米团、天天团、拉手网等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灵活的贴身服务,拉动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促进旅游消费。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以邢台大峡谷、天河山、九龙峡等重点旅游景区为依托,继续打造宣传“太行风情山水观光三日游”、“太行风光休闲购物四日游”、“太行风光邢襄之旅三日游”、“邢台周边一日游”四条精品旅游线路;实施5·19旅游惠民活动,发放旅游消费券;积极协调中原经济区惠民一卡通相关工作,为刺激我市旅游消费提供新的增长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为职工外出旅游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引导夜间消费。以中兴大街、中华大街、公园东街、富民路、锦江不夜城、天一城等重点街区为依托,深入推进夜经济工作,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商业龙头企业和特色街区,将日常营业时间延长,周末及节假日时间延长至22时30分,鼓励实行自然闭店。积极开展夜购、夜娱、夜宵等丰富多彩、绿色健康的夜间消费活动,扩大夜间促销力度。鼓励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在重点街区增加公交站点,周末及节假日适当延长公交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4.扩大节假日消费。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抢抓商机,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国庆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购物节、文化节、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节假日适当降价、打折,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以节日市场的繁荣活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打造地方餐饮特色街区。引导发展大中型商业网点,培育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合理的商业网络。利用2—3年的时间打造培育世贸天街、永康水印城等1—2家“邢台地方名吃名品特色街区”,把市域内的民间地方特色名吃名品集中经营,为市民和外来游客提供享受美食文化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宣办、邢台技师学院、邢台市烹饪协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内贸流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内贸流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强化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形成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邢台海关、邢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邢台技师学院、邢台市烹饪协会)
(二)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1.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已明确的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财政支持、费用降低政策以及国家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推进小微流通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支持银行、担保、保险、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融资机构创新融资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2.优化资源配置。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制定统一规划,合理优化市场资源,探索采用政府回购、政府股权投资、市场化方式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等,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
(三)注重电商人才培养。
邢台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邢台技师学院、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等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利用内丘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培训电商,采用“讲课+同步实际操作”的实训模式等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在职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邢台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邢台技师学院、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四)切实减轻流通企业负担。
1.推进工商用电同价,除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外,商场、超市、餐厅、宾馆等用户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一般工商业平段电价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邢台供电公司〕
2.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相关政策,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充分发挥银行卡促进消费的作用,推广普及银行卡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金融办〕
3.进一步清理和调整内贸流通领域的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提供有效服务,全面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有关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取消和下放到位。规范对内贸流通企业的检查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着力改善营商环境。
1.建立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及信用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
2.加大对邢台地方特色产品以及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行为。强化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完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源头追溯、质量担保、损害赔偿等制度,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定期会商和个案移交等协作机制。推进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营造诚信经商氛围。(责任单位:市外宣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制办)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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