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字〔2017〕33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5:06:42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本级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决定
邢政字〔201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布市本级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一、《清单》共涉及43个部门、453项政务服务事项。凡列入《清单》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确保企业和群众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正式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二、《清单》通过邢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邢台日报》、邢台机构编制网等对外公布,相关服务指南随后统一发布。同时,要通过跟踪检查、调研走访、发放问卷等方式,跟踪落实情况,征集各方意见建议。
三、对于仍需企业和群众多次往返、多门办理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拓宽服务指南公开渠道、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网上预审或网上办理、推行涉及费用快捷支付和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等方式,力争更多的事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不跑腿”。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真正做到便民利企,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公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
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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