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字〔2016〕32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5:14:34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邢政字〔201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市对与《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冀政字〔2016〕47号)相关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衔接清理。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162件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规范性文件57件,非规范性文件105件)。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62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62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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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邢台市, 邢政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