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字〔2016〕32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5:14:34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邢政字〔201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市对与《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冀政字〔2016〕47号)相关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衔接清理。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162件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规范性文件57件,非规范性文件105件)。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62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162件).xls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