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发〔2016〕2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邢政发〔201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0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模仿型排浪式传统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的消费新常态,顺应全市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形成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二、新消费升级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发展服务消费。加快发展既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又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增强社会创造力的服务消费,充分激发后发优势,在一些关键领域培育打造具有较高水平的服务消费优势。
加强示范带动,围绕我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中的功能定位,强化冀中南重要节点城市的支撑作用,打造冀中南物流枢纽城市、安全食品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配送基地、生态宜居的绿色园林城市,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服务消费发展。
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领域。利用互联网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增加新型优质教育产品有效供给,创造更多百姓需要的教育培训新模式、新组织、新业态。
积极拓展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领域。创新健康体检、评估、咨询等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和组织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赛事来我市举办,将群众体育旅游活动融入高水平赛事,有效链接体育、娱乐、健身、产品和中介市场。加快市人民医院迁建及健康产业园建设,加快巨鹿县、内丘县、邢台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和物流等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提升高端个性化医疗服务水平和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
积极拓展家政服务和养老产业等便民服务业。规范发展以家政服务、社区管理为主的便民服务业,高起点打造一批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快紫金山、岐山湖等康复疗养功能建设,提升全市康复服务能力。
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生态休闲游、健步养生游、自行车骑行游、自驾车房车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特色工业游等旅游新业态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集中建设一批兼具历史文化和乡村特色的旅游示范村和旅游小镇。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自驾车营地和房车营地。加快开发老工业基地、现代制造、工艺美术等工业旅游产品,将邢台特色旅游产品作为展示邢台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和特色产业的重要载体。
积极拓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领域。提升消费类行业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充分嫁接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大数据等新型处理模式,推动形成一批专业支持新型服务消费发展的金融、咨询等中介机构。加快建设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大型服务综合体等平台。
(二)加快发展信息消费。把握信息技术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涌现的趋势,着力提升互联网融合传统产业、衍生新兴产业,带动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增加信息产品供给。统筹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基础网络向下一代演进,深入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建设。推动无线局域网(WiFi)全覆盖和主城区免费使用,打造“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对城域网进行持续优化,简化网络结构,扩大网络容量。全面贯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完善光纤到户规划建设、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力争网络能力达到省内较好水平。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营,积极发展网络与信息产业。建设覆盖全市的测绘基准服务体系、基础地理数据库体系、自然资源数据库体系和数据交换网络服务体系。
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钢铁、建材、食品、医药、光伏、电线电缆、纺织服装等行业企业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社会保障一卡通和跨省即时结算平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医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深入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和服务外包。重点建设1个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0个县域产业集群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100个名优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深入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政府网站运行检测平台,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支援平台、云认证平台、网络监控举报平台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电子认证一证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
(三)积极引导绿色消费。立足绿色消费安全性、持续性、适度性特点,倡导绿色生活,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引导绿色生活。推广绿色食品,加快生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发绿色服装,鼓励研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的服装材料、染料、助剂、洗涤剂及干洗剂。推进绿色包装,应用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鼓励网上购物采用减量化、无害化包装。倡导绿色居住,建设绿色建筑,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鼓励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打造绿色城市,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污水集中治理和中水回用。
增强绿色供给。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
促进绿色采购。推动各级财政支持更高绿色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和公众减少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使用,更多采用“环保领跑者”产品。
(四)积极培育时尚消费。加快发展与京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会展业,支持发展一批理念超前、设计先进、引领有效的时尚品牌专业机构和媒介组织。立足时尚消费融合化、个性化、小批量特点,积极改造传统优势轻工产业,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集群产业基地化,依托羊绒、玻璃、汽车、自行车、电缆线缆、轴承、食品等传统特色产业,推广应用集成制造、精密制造、清洁生产等先进制造模式,着力培育打造立市主导产业。
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玻璃及加工、汽车、自行车、轴承、光伏、电线电缆、纺织服装等基地,支持传统市场、商业街改造升级,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集产品设计、展示、体验、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时尚“街、廊、馆、店、场”。积极发展智能家电、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在线创客平台等设计创意模式,移动电子商务、众筹营销、网上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加强传统工艺保护和传承,重视挖掘运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方法打造时尚精品,提质升级红木家具、石雕、鼻烟壶、剪纸、工笔画等工艺美术产品。支持时尚产业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管控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网络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建立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体系的基础上发展小批量定制生产模式。
(五)积极培育品质消费。适应生活消费需求由“量多”转为“质优”、对消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趋势,加快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开发,释放“品质化、品牌化”势能。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实施消费品品质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中高端消费。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服务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鼓励企业实施以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虚拟经营参股控股、重组合并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等提高品牌知名度。注重与一线城市商务聚集区和市场份额较大的连锁超市等合作,开辟专营店、便利店,抢先占领高端消费市场,提高邢台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六)积极引导农村消费。立足农村消费梯度追赶型特征,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转变,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多元化、信息化、多业态改造进程,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层次和水平。
培育消费热点。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拉动装修装潢、家具家电等消费。扩大以电脑、空调为代表的中高档生活耐用消费品和汽车等生产性耐用消费品市场。加快实现农村居民文化娱乐信息消费向以手机、电话、电视和电脑为代表的信息家电消费迈进。
完善保障条件。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支出,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支持大型网商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系统,鼓励物流机构与农村已有的便利店及零售点合作,拓展农村市场。加快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消费观念。引导农民追求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理性消费、健康消费、适度积极消费的新观念。发展农村信用消费,实现从滞后型消费转为适当超前消费。开发品质优良、可靠实用、价格适中的新产品,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一)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支持威县、开发区借鉴上海、天津自贸区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适时复制推广。保障民办与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规范市场监管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非法违规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和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后的跟踪管理。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依法惩治价格垄断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坚持“宽进严管”,发挥市场择优汰劣作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采取经济、法规、行政等多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引导、倒逼相关企业关停并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整体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率;稳妥推行公益类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在国有企业内部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加大对公益类企业的国有资本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鼓励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暂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以公建民营、公办民营为主要改革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试行电子营业执照。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基本医疗服务资源,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以提供选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为主,到2020年按不低于25%的比例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床位配置空间。严格遵守涉及教育行业的法律法规,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
(二)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推动我市金融机构与有实力的域外金融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企业。鼓励外商投资物流设施、物流网络、信息配套服务等,吸引更多的国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我市,助推建设冀中南物流枢纽城市。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落实国家产业指导政策,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有序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开放,促进外商在我市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教育合作、商务及旅游服务等领域投资合作。支持我市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外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科技合作平台和研发机构,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强化产业模式创新的制度保障。加快推进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金融、医疗、教育等新兴领域的制度创新,建立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适应从业人员就业灵活、企业运营服务虚拟化等特点的管理服务方式。认真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鼓励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中园”建设。抓好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提升、创新体系完善等重点工程。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重点实施好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电子商务等21项“互联网+”任务。优化“互联网+”等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允许“互联网+”新业态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体现行业和服务特点,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到2016年底,全市固定宽带用户达到230万户,IPTV(互联网电视)用户超过36万户,3G/4G手机用户达到750万户。加快医养融合推进力度,拥有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立医务室(护理站),或设立门诊部;拥有5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条件具备的可依法设立医院,符合条件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有效整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能够提供老年护理和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四)推进人口城镇化重点领域改革。认真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邢政〔2012〕16号),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规定年限内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货币化安置比重,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
四、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一)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诚信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审批、行政处罚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2016年底前建成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实施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提高标准化水平。积极参与农产品、食品、药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标准制度修订。认真执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有关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逐步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和宣传。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市场反溯监管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按照自由裁量权顶额处罚。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完善落实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参与的监督机制,共同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司法局)
(四)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2016年底,实现主城区主要公共区域WiFi免费开放。全力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邢台旅游集散中心,机场、汽车客运站旅游集散分中心,各县(市、区)汽车客运站旅游集散点等建设,逐步实现从机场、车站到主要景区的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在高速、国(省)道等干线上设置旅游交通标识标牌,在主要干线市区出入口和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宣传牌。深入开展“厕所革命”,2016年底前,全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100座。组织编制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加快编制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继续大力推进健身中心建设,加快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捷实用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五)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积极推进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依托邢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平乡县、清河县、南宫市3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推动邢台县、南和县、任县、威县、临西县等5个县开展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活动。全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初步建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网点等设施完善的县域电商体系,力争2016年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支持移联网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河北365网络科技集团打造“农村365好乡亲”。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启动蔬菜产销综合服务试点。发挥县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县级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特色城镇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交通型、历史文化型专业特色城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六)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班列、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兴商业业态发展,支持家乐园集团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以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深化通关作业改革,优化监管查验机制,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邢台海关)
五、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一)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实施龙头带动计划,对30家龙头企业和8家高增长型企业、重点项目、关键技术和产业,持续给予政策支持。按照《邢台市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重点支持纺织、医药、建材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提高计量科技基础创新水平,到2020年,建立、更新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完善产业链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系统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着力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重点实施京津产业承接工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工程、产业链完善工程、新兴产业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市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重点推进清河县羊绒、沙河市玻璃、邢台县移联网信等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重点推动临西县轴承园区、平乡县自行车产业集中区、隆尧县方便食品生产基地、巨鹿县富华安德金银花生物医药科技园、广宗县自行车产业园、内丘县富岗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宁晋县电线电缆、南宫市羊剪绒产业园、临城县绿岭核桃生产基地、清河县电子商务创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建设。建立以社会组织、企业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满足各类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家以上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接京津旅游休闲需求,开发建设一批休闲度假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演艺龙头企业。重点谋划和推进4个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型商贸综合体建设,发展绿色饭店、经济型酒店、农家乐等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新兴业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司法局)
(四)做优做强现代农业。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建设菜肉蛋奶生产供应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物流基地。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模式,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山区综合开发工程。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与第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产业,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旅发委)
(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开展市级示范基地探索和研究,引导和支持基地完善服务设施,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完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鼓励支持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支持企业、机构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创投基金,鼓励产业园区和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全面的技术、金融、物流、营销支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放宽有关众创空间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要求。成立产学研联盟,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加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每年力争一批项目列入省开发指导计划。力争到2020年10家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或超百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紧缺的资源产品。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零售进口以及企业对企业间进口贸易。进一步履行海关把关服务职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广大群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邢台海关)
(八)全面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质量兴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完善质量奖培育体系,在教育、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服务名牌”“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企业。加大对农产品、高新技术、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商标的政策性扶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传承人群的培训力度,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构建政策支撑体系
(一)强化财税支持。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公益性捐款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积极推动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和消费补贴政策,对中小企业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推动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态发展。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扩大银行贷款、保理、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运用。探索商业银行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支持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研发和技术改造提供大型设备、精密器材等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三)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投资方式,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和催化作用。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合作方式,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责利关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强化土地保障。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探索新业态、新产业的新型供地方式,多途径保障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需求,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所需用地计划。(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五)创新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流动,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的一系列引进培养人才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我市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六)推进绿色发展。强化节约环保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启动并有序推进排污权初次核定工作,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建立完善排污权、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示范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构建环保科技联盟和服务平台,积极探索PPP模式下的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要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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