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2012〕6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百千万”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工程〉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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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设“百千万”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工程》的指导意见



邢政〔2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建设“百千万”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是指三年内在各乡镇、县(市、区)和市三级分别建设百亩以上、千亩以上、万亩以上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谐统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整合各种资源,实行规模生产、集约经营,实现农业资源的充分利用,具有切实有效的推动作用;对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打造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引领示范作用。为此,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示范园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一产抓特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社会投入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着力建设一批以特色、高效、生态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示范园,促进农业增效、企业增利、农民增收。

(二)示范园建设的基本原则。

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政府负责编制示范园规划及产业发展指引,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安排项目扶持资金,重点抓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示范园,实现企业投资建设与政府规划导向、协调服务相结合。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园区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状况、农业生产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供销、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格局。

3.安全生产、循环发展原则。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园区必须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特色高效循环经济,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4.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原则。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基础和发展需要,搞好总体规划,采取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办法,首先要加快核心区建设,并以核心区辐射和带动周边,逐年扩大规模,直至形成完整的示范园。

5.一、二、三产融合原则。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总体要求,把园区建设成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区、农产品加工转化区和旅游休闲观光区,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

(三)示范园建设的功能定位。

一是生产加工功能。用最新品种、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精细加工技术生产出优质精品,显著提升区域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示范、推广功能。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现代农业新技术、先进设施和科学管理模式,形成不同农业生产区域先进适用的现代农业技术组装模式与经营管理模式,使其成为品种优、技术新、产出高、效益好的现代农业示范的样板。三是集聚、扩散功能。通过集聚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发挥示范园农业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使示范园成为现代农业发育与成长的源头,带动当地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特色高效农业新格局。四是研发孵化功能。通过实验和研究开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研制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品;通过中试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成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园。五是生态旅游、观光功能。通过现代农业优美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浓郁的田园风光、现代生产设施与科学技术及安全优质的生态产品吸引城市居民观光、旅游。六是科普培训功能。示范园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现代农业的科普教育与人力资源及先进技术的培训。

二、建设任务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

按照一年出形象、两年成格局、三年大发展的总体目标,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一批规划科学、产业清晰、特色明显、规模合理、科技领先、装备先进、机制灵活的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使其成为集生态建设、高效种养、加工配销、示范推广、研发孵化、积聚扩散、科普培训、信息交流及旅游观光于一身的现代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园区。

(二)建设任务。

2012年,各县(市、区)在启动一个5000亩以上的示范园基础上,指导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启动1个500亩以上的示范园,并及时总结经验,以利全面推广;市重点指导扶持1-2个万亩以上的示范园。2013年,市指导扶持建设3个以上万亩示范园,每个县(市、区)建成至少1个5000亩以上示范园,所有乡

(镇)全部启动百亩以上示范园。2014年,争取多数县(市、区)和乡(镇)分别建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万亩以上、千亩以上、百亩以上的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

(三)建设标准。

示范园建设突出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综合园区和专业园区内都应有一个以上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均须有科学的发展规划,园区道路、排灌系统、信息系统基本完善,有突出的规模带动作用和较高的经济效益。

1.综合类示范园。

示范园内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各功能区划分清楚,布局合理。市级示范园规划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核心区面积4000亩以上。县级示范园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核心区面积2000亩以上。乡级示范园面积达到500亩以上,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

2.种植类示范园。

(1)粮食类示范园。示范园布局合理,基础设施较好,沟、渠、路、电配套合理,排灌方便。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100%,主推技术基本普及,机耕、机收率达到100%,统防统治达到100%,全年农田复种指数200%以上。市级示范园连片面积1万亩以上,精品园5000亩以上。县级示范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精品园500亩以上。乡级示范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精品园300亩以上。

(2)蔬菜类示范园。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合理、排灌方便,生产设施装备规范配套,生产技术达到无公害或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抗灾减灾生产能力达到五年一遇的标准。市级示范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精品园1000亩以上。县级示范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精品园500亩以上。乡级示范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精品园300亩以上。

3.林果类示范园。

生态环境优良,立地条件良好,符合无公害果品生产要求。果园栽培品种统一,园相整齐一致,树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市级示范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精品园1000亩以上。县级示范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精品园500亩以上。乡级示范园连片面积400亩以上,精品园200亩以上。

4.养殖类示范园。

示范园选址位于禁(限)养区外,并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环保功能区划要求。厩舍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粪污处理系统完备,相关设备先进配套,良种引进体系和疫病防控体系健全。其中:生猪生产示范园,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占地在100亩左右;肉禽生产示范园,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年出栏量不低于15万只,占地在50—100亩之间;蛋鸡生产示范园,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2万只以上,占地在20亩以上;肉牛肉羊养殖示范园,要建设青贮窖和优质饲草基地,应用以舍饲半舍饲为主的优质饲草、青贮氨化饲料加精料补饲高效饲养配套技术。年出栏育肥牛10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100头以上,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占地在100亩左右;奶牛示范园,要进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配套挤奶站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运送生鲜乳车辆有《生鲜乳准运证明》,奶牛规模场存栏300头以上,占地在50亩以上,奶牛小区存栏800头以上,小区在100亩左右。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具有综合性、系统性的特点, 决定了不能单纯定位在单个农业项目上, 而是要站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高度, 作为整个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 纳入新农村整体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要从当地实际出发, 注意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与实际、实用、实效相结合, 立足现代农业, 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但又要让农民学得起、推得开。各个示范园都要树立标牌,标明示范园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生产效益、技术措施、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二)多元投入。探索有效的投入产出机制是示范园建设的保障。要运用投资、税收、贴息、补贴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引导预算外资金、信贷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农民自有资金,特别是工商企业资本等多元投入示范园区建设。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吸引企业集团到示范园投资建设。市、县两级要整合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科技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示范园基础设施、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大户在园区建立生产基地,形成以民间资本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企业化管理。示范园建设的核心是积极探索家庭农场、企业办农场、农技站办农场和股份合作制农场的经营机制, 实行企业化经营。示范园建设要积极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和管理,建立灵活高效的园区建设机制。可以以资金、设备、技术、土地入股的形式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营,可以通过“龙头企业+园区+基地+农户”的模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利益分配上,结合生产要素进行利益分配,切实维护园内各法人企业和投入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创新运作机制,切实提高示范园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科技支撑。要建立以知名专家为核心的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专家顾问组织,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科技传播站、科普基地、国家太行山星火产业带科技示范基地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职能作用,加速农业科技信息化建设,依靠专家的决策咨询与科技指导作用。要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

(五)政策支持。一是实行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给予支持。二是资金扶持政策。市政府列专项资金,对重点示范园建设给予扶持,主要用于园区建设贷款的贴息、先进单位的奖励和招商引资活动等必要的部门工作经费。同时,协调金融部门对示范园建设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示范园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依法给予减免税优惠。在园区内开展的农家乐等项目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实行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各大专院校科技人才和农业技术推广能人参与示范园建设。鼓励市、县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示范园工作。要制定农业科技人员进园创业的鼓励政策,对入园创业的农业科技人员要在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建设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办、农业(畜牧)、林业、水务、气象、农开办、扶贫办、供销社、农科院、发改委、财政、科技、国土、农发行、农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设在市农办)、种植组(设在市农业局)、畜牧组(设在市畜牧局)、林果组(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级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地搞好示范园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确保示范园建设及早启动,顺利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根据示范园特色类型对口负责申报立项、争取资金、跟踪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示范园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扶持资金的整合和筹措;农业部门负责园区的统筹协调、规划衔接、技术培训和指导;水务部门负责搞好水源调度和井、渠、沟等田间工程配套,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并做好示范园建设水资源论证;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各类园区生态园林建设,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打造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园林田园小区;科技部门要搞好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供销部门负责做好物资供应;农科院负责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气象部门指导园区做好暴雨、大雪、大风、雷击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报社、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和专题,广泛宣传推进示范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县、乡领导要区分责任、分包到人、按级负责、稳妥推进。

(三)加强检查督导。市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县(市、区)进行一次督导,将示范园建设进展情况向市、县主要领导通报。各县(市、区)每季度末的25号前向市上报进展情况。市每半年召开示范园建设调度会, 组织各县(市、区)相互观摩、汇报交流。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级都要抓紧制定示范园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年终市将对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对启动早、进度快、效果好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拿出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园建设的扶持、奖励和工作机构的办事经费。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市将对启动早、进度快、效果明显的县(市、区),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深入园区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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