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2010〕8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政〔2010〕8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的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职权行为”,推行“阳光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一次全面清进规范。为保证清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目的是“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编制运行流程、规范职权行为、加强权力监督”,确保行政职权“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为推进邢台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清理原则
此次清理,主要把握三项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行政职权事项的确定,要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职能为依据,防止出现越权或缺位现象。
(二)精简效能原则。对应当保留的职权运行环节,能精简的精简、能压缩的压缩,做到流程简明。
(三)属地管理原则。国家垂直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职权,一并纳入此次清理规范范围。
三、清理依据
(一)现行有效和新颁布尚未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一律予以取消或废止。
(二)部门“三定方案”。对于个别部门已按机构改革方案作出调整,而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及时修改,以及市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确定给有关部门的行政职权,均以“三定方案”为准。
(三)具有相应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
四、清理范围
(一)主体
所有市政府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的驻市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附件1)。
(二)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非行政许可审批;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监督检查;
其他行政管理权。
五、方法步骤
清理规范工作自4月初开始,6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行清理(4月1日—4月30日)。各部门按要求自行清理行政职权。清理完毕要出具清理报告,连同清理表及流程图一并报市清理办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确认(5月1日—6月20日)。由市清理办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职权清理表和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
第三阶段:审定。审核确认后,于6月底前由市清理办将市政府和各部门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结果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第四阶段:公布实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集中公布。各部门还要将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编制成静态信息,建立数据库,辑印成册,公布社会,接受监督。
同时,建立行政职权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今后,凡行政职权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的,各部门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10日内,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予以回复,部门自接到回复之日即调整行政职权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各部门要对此次行政职权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清理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对清理上报的行政职权清单,部门要集体讨论决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全面准确,避免遗漏。行政职权目录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地表述,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具体条款以及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的主办、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
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按规定应当收费的,行政职权目录还要注明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具体条款及收费标准。
各部门要对行政职权事项“找全、核准”,做到不遗漏、无错误。凡未列入公开目录的行政职权,今后不得再继续行使。
(三)分类清理,逐项填报。各部门要参照《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样式,对由市政府行使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职权和本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分别清理,按要求逐项填报表格(附件2和附件3)。
(四)科学设计,制作流程图。各部门要按照不同类别的行政职权行使程序,制定运行流程图,并载明主办机构、运行程序、办理时限和投诉举报、监督方式等内容。
(五)统一格式,规范图表。做到“四个一”,即:“一表、一图、一盘、一依据”。“一表”即本通知的各项附表;“一图”即各类行政职权的流程图;“一盘”即“一表和一图”的电子版(一表要使用excel表格,一图要使用word文档,不得使用其他格式);“一依据”即每项行政职权所依据文件的复印件。“一表和一图”要使用A4纸打印填写,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六)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求严格,时间紧迫。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细致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七)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做好清理规范工作,不遗漏缺位,不隐瞒越权,高质量高效率。对工作拖拉,敷衍塞责,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人或责任人要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七、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邢台市行政职权清理规范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清理办),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以及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职权清理规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戴占银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盖凤安 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郭运兴 市监察局局长
董志军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郭文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丙雪 市编办主任
康玉魁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市清理行政职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董志军同志兼任
附件:1.清理行政职权单位名单
2.市政府行政职权清理登记表
3.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登记表
附件1:
清理行政职权单位名单(共77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档案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 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体育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统计局 市粮食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地震局 市旅游局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密局、市总工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供销合作社(市盐业行政管理处) 市邮政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国家安全局 市国家税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气象局 市烟草专卖局 邢台无线电管理局 邢台银监分局 邢台市煤气热力公司 邢台市供电公司 邢台市水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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