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110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27:02


十政办发〔2018〕11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3日



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提能力、建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18〕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和武汉生物疫苗事件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提能力、建机制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疫苗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疫苗流通、配送、使用各环节全链条排查,整治疫苗冷链管理、产品流向追溯、接种、过期疫苗处置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医疗机构无证使用疫苗,企业、医疗和疾控机构冷链、接种信息不原始、不真实、不可追溯,储存和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药品生产源头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乳制品、白酒、注射液、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特殊品种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内部管控混乱以及工艺标准、质量管理、行为规范、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


(三)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点)、农村基层、网络销售等问题多发、易发区域食品安全隐患,严查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三无食品”等行为。重点排查乳制品、饮料、油炸食品、膨化食品、麻辣食品等生产销售索证索票情况,并进行严格的质量安全抽检。检查食物中毒预案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风险排查整治。严查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严查生产虚假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行为。打击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五)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查农(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销售处方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不按安全间隔期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从种植养殖、到销售、到食品生产、到食品经营整个过程的记录档案。


(六)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检查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十堰市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和聚餐备案、厨师体检、培训和持证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大排查。各地要组织本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单位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督促其建立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台账,引导企业充分认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要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能力培训,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对本地重点企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产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大整治。各地要按照“零容忍”要求,坚持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将排查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解责任,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强化区域协作、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三)提能力。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信息公开等方法,建立执法办案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以开展业务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要迅速组织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监管执法、预防接种等培训教育活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冷链建设。完善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疫苗接种全程可追溯。


(四)建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打击犯罪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要进一步完善“黑名单”、信用评价、涉企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采取严格限制新增项目的核准、政府采购、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紧扣专项活动的时间要求,做到快部署、真落实、勤检查、严考核,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力。省政府将组织督导组赴各地随机抽查2个县、2个乡镇和5个以上企业,市政府也将组织专班赴各地进行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期间,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改革工作同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力度不减,提能力建机制目标不变。


各地要在12月1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8656570)。重要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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