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94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28:47
  
十政办发〔2018〕94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8〕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审核各地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审批;统筹协调落实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改革工作推进落实进行及时督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 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纪大品 市编办主任
成 员:曾祥成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文学 市编办副主任
朱克梅 市委农办副主任
王心璘 市发改委调研员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文山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郧山  市农村综改办专职副主任
孙卫纯  市人社局副局长
何 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道义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余万里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许晓东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志强 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曾 波  十堰银监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杨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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